政府與台灣高鐵的折舊合約年限為35年,歐晉德表示,高鐵硬體設備可使用70、80年,卻要在35年合約年限內折舊完畢,從高鐵通車到特許期結束,設備實際上只用了26年,而高鐵主要收入來自票價,等於讓旅客承擔高額票價,並不合理。
歐晉德表示,高鐵公司7年以來繳給銀行利息高達新台幣1000億元,至今年6月累積虧損達535億元,此外,敬老票半價折扣也都是由高鐵吸收,再這樣下去,高鐵將面臨經營危機,盼政府延長特許期。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指出,高鐵虧損主因除運量營收不如計畫預期外,還有發行特別股及借款方式,造成股息及還本付息負擔加重,導致財務虧損加劇。
高鐵局表示,高鐵必須適當減資以打消虧損、合理增資以改善財務結構,而後延長特許期以減輕折舊負擔,整體配套才是解決財務困難的根本之道。
高鐵今年6月就已曾爭取折舊年限延長,歐晉德期望能以50年至100年時間來正常攤消投資經費。他強調,特許期若可延長,票價至少可降10%,若延長至99年,票價將可降更多。
#高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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