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
周思宇
台灣地震頻繁,內政部從今年起推動為期2年的「私有建築物耐震性能評估補強推動先行計畫」,匡列經費7,750萬元,每年全額補助500件私有建物耐震力評估,屆時民眾欲辦理耐震補強、拆除重建,最高可獲得55%工程費補助,鼓勵民眾辦理耐震評估。
內政部表示,公有建物自民國89年起執行「建築物實施耐震能能力評估及補強方案」,目前已完成耐震能力初步評估2萬7,542件,詳細評估1萬3,068件,補強4,403件。
內政部指出,民國86年以前的建築物使用執照達113萬件以上,耐震評估方便民眾了解建物耐震性能,若結果安全無虞,住戶可安心居住;至於耐震力不足、安全疑慮較高的建物,內政部將輔導進行都市更新程序,補助民眾重建或拆除。
內政部說,根據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補助辦理住宅耐震評估,耐震能力初評由營建署補助100%、每年500件,詳評費補助45%、每年20件。耐震補強部分,除補助規劃設計費外,亦補助工程費最高可達55%。
此外,至於私有學校、醫院、旅館、電影院、百貨商場等,內政部表示,將研修「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於檢查項目增列耐震評估報告,以督促業者改善建物耐震性能。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