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高雄地院依殺人罪判黃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學妹父親向雄院請求黃男應賠償喪葬費近15萬元及精神慰撫金2000萬元,並說每次想到女兒遭受黃男姦殺,屍體還被載到山區焚毀,心情就難過無法平復。

法院開庭時黃男表示願意賠償,但目前並無能力。法官認為,學妹父親忍受喪女之痛,審酌雙方地位,慰撫金以800萬為適當,喪葬費則全准,由於學妹父親已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並獲補償60萬元,法官最後判賠755萬元。

據了解,24歲黃男與就讀同校他系1年級學妹是普通朋友,學妹另有男友住在外地,但去年3月8日晚上女方借宿黃男租屋處,隔天凌晨黃男突向學妹「邀砲」遭拒,女方生氣準備要離開,還揚言要將黃男想上她的事告知男友。

黃男擔心被對方男友報復,雙方為了保密一事起了口角,黃男竟在租屋處徒手掐死學妹,在對方尚存氣息時性侵得逞。學妹斷氣後,黃男本想以王水滅屍,後放棄將人裝進黑色大塑膠袋,從台南運到高雄柴山焚屍時被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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