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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含有刑事訴訟法的搜尋結果,共112

  • 用發現真實來否定公平審判與無罪推定?

    用發現真實來否定公平審判與無罪推定?

     傳聞證據法則,是指凡是法庭之外的陳述,原則上不能充做法庭定罪證據的法則,除非符合法定例外條件。這是證據法的重要原則,其例外條件須嚴格控制。

  • 搜索律師事務所的正當程序

    搜索律師事務所的正當程序

     憲法法庭在今(2023)年6月16日作成112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認為《刑事訴訟法》第112條第2項及同法133條第1項規定未將律師或辯護人與被告、犯罪嫌疑人、潛在犯罪嫌疑人間基於憲法保障秘密自由溝通權的行使而生的文件資料,排除於得搜索、扣押之外,牴觸憲法保障的律師工作權、被告訴訟權,此部分宣告違憲,並要求相關機關應在兩年內修法完成以符判決意旨。

  • 律師辦案 審檢搜索律所違憲

    律師辦案 審檢搜索律所違憲

     今年6月16日,憲法法庭以112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判定,《刑事訴訟法》未將律師與被告、(潛在)犯罪嫌疑人間,基於憲法保障「秘密自由溝通權」(即本文所稱「律師-客戶秘匿特權」(attorney-client privilege))之行使而生之文件資料,排除於得搜索、扣押之外,不符憲法「工作權」及「訴訟權」之保障!本案大法官明確肯認律師基於「律師─客戶秘匿特權」而生之文件有拒絕扣押權,乃我國刑事訴訟法治重要里程碑!

  • 律師事務所遭搜索 與被告間秘密資料被檢扣押 部分違憲

    律師事務所遭搜索 與被告間秘密資料被檢扣押 部分違憲

    理律律師事務所12年前遭檢方因偵辦一起違反證券交易法案件搜索扣押相關證物,經抗告遭法院判決敗訴後提釋憲;憲法法庭判決《刑事訴訟法》未就立於第三人地位之律師或辯護人與被告、犯罪嫌疑人、潛在犯罪嫌疑人間,基於憲法保障秘密自由溝通權之行使而生之文件資料,排除於得搜索扣押之物外,屬於違憲,應2年內修法。修法完成前,搜索扣押應依本判決意旨為之。

  • 南市府前官員藉兒少活動7年性騷16名青少年 監察院出手了

    南市府前官員藉兒少活動7年性騷16名青少年 監察院出手了

    監察委員葉大華、紀惠容12日指出,台南市府前副發言人易俊宏長期藉授課講師身分於公部門舉辦的兒少培力活動中,性騷擾或猥褻未成年學員,7年總計16名青少年受害,而教育部青年署人員疑涉有知情不報、未依法通報處理、洩密等違失情節,監察院甚表重視,申請自動調查。

  • 大陸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 就依法懲治網暴公開徵求意見

    大陸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 就依法懲治網暴公開徵求意見

    大陸微信公眾號「最高人民法院」9日消息,為依法懲治網路暴力違法犯罪活動,有效維護公民人格權益和正常網路秩序,根據大陸《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典》、《民事訴訟法》及《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規定,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起草了《關於依法懲治網路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回饋截止日期為2023年6月25日。

  • 《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三讀通過 聲請回復原狀期間延長至10日

    《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三讀通過 聲請回復原狀期間延長至10日

    為使訴訟當事人聲請救濟時間更為充分,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將現行聲請回復原狀之期間,及行聲請撤銷或變更審判長及受命法官、受託法官或檢察官所為處分之期間從5天延長為10天。

  • 智財案審理法三讀  洩「國家關鍵技術」祕密可關5年

    智財案審理法三讀 洩「國家關鍵技術」祕密可關5年

    營業祕密訴訟與審理,因涉及高度專業,立法院今日三讀修正通過《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將觸犯《營業祕密法》的一審刑案,改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另外,違反祕密保持命令罪,改採非告訴乃論,並提高罰則,違規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如果洩漏受保護的營業祕密,屬於國安法所指的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最重可關5年、最高可罰300萬元。

  • 立院三讀刑事訴訟法 保障保安處分程序權

    立院三讀刑事訴訟法 保障保安處分程序權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旨在完善保安處分程序權的保障,涉及拘束人身自由的保安處分裁定程序,應給當事人陳述意見。

  •  法官張德寬要求「提供林智堅真名」挨轟! 最新進展逆轉:北院已調閱

    法官張德寬要求「提供林智堅真名」挨轟! 最新進展逆轉:北院已調閱

    調查官余正煌因前新竹市長林智堅涉論文抄襲提出刑事自訴,台北地院法官張德寬11月2日開庭,竟要求余的律師2周內陳報「林的真實姓名跟住址」,逾期就要駁回自訴,遭外界批判後,台北地院4日已依職權調閱林智堅的戶籍地址,余的律師表示尊重。

  • 衝擊檢警辦案!嫌犯強制驗尿 憲法法庭宣告違憲

    衝擊檢警辦案!嫌犯強制驗尿 憲法法庭宣告違憲

    陳姓男子9年前涉嫌吸毒遭警方逮捕,警方依《刑事訴訟法》第205條之2規定,對他強制採取尿液後,結果呈安非他命陽性反應,經檢方起訴,新北地方法院法官認為,該規定牴觸憲法正當法律程序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判決違憲。這將對檢警對產生重大影響。

  • 最狂作弊!原子筆刻《刑事訴訟法》 簡直藝術

    最狂作弊!原子筆刻《刑事訴訟法》 簡直藝術

    不少人在學生時代都有作弊的經驗,近日西班牙一名法律系教授分享10年前從學生那邊沒收的「小抄」,只見11支原子筆上有密密麻麻的白色花紋,仔細一看就會發現,這名學生為了作弊,竟將一整部《刑事訴訟法》全都刻在透明筆管處,超狂的手法讓教授至今難忘,照片曝光後也引發網友驚嘆。

  • 男子朝路人員警噴鹽酸清潔劑  二審遭判暫行安置6個月

    男子朝路人員警噴鹽酸清潔劑 二審遭判暫行安置6個月

    苗栗縣林姓男子患思覺失調症,2013年點燃汽油瓶攻擊路人犯殺人未遂罪入獄,去年又持鹽酸清潔劑噴灑2路人致眼球及小腿灼傷,連1名警察都遭噴眼受傷,一審法官認定他無刑事責任能力,依「暫行安置」新制,裁定入醫療機構6月。林男上訴,台中高分院今天仍裁定「暫行安置」6月,由台中高分檢執行,此為全國二審法院首件暫行安置處分。

  • 大陸懲治台獨 正強化執法

    大陸懲治台獨 正強化執法

     田飛龍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兼一國兩制法律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海峽兩岸關係法學研究會理事,專研中國《憲法》與政治理論、《港澳基本法》等。

  • 名家觀點》田飛龍:大陸依法懲治台獨維護國安

    名家觀點》田飛龍:大陸依法懲治台獨維護國安

    北京航空航太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海峽兩岸關係法學研究會理事田飛龍12日在《環球時報》撰文指出,浙江省溫州市國家安全局3日刑事拘傳台灣居民楊智淵,對其危害大陸國家安全的有關嫌疑行為立案調查和訊問。並據大陸《刑事訴訟法》4日由拘傳轉為指定住所監視居住,並於5日通知家屬。針對台獨分子楊智淵的刑事訴訟程序正在開展,大陸辦案機關採取的有關強制措施及法定程序調查活動看,符合刑事正當程序的基本原則和法治標準,是依法懲治台獨、維護國家安全的正常司法活動。

  • 迴避保人權1/一、二審同一法官審理 鍾姓負責人提憲法訴訟

    迴避保人權1/一、二審同一法官審理 鍾姓負責人提憲法訴訟

    鍾姓公司負責人涉嫌炒作TDR(台灣存託憑證),一審被台北地院依違反《證券交易法》遭判處18年徒刑,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時,發現受命法官竟是當初一審的陪席法官,鍾男擔心二審受命法官對他案情已有心證,聲請法官迴避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今年7月5日提起憲法訴訟,希望大法官宣告最高法院駁回他的迴避裁定違憲,讓他換法官。

  • 刑事訴訟扣押沒收擬修法 司法院開諮詢會議

    刑事訴訟扣押沒收擬修法 司法院開諮詢會議

    司法院24日舉行「刑事訴訟法扣押、沒收執行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諮詢會議,由最高法院庭長林勤純主持,邀集刑事、民事與行政執行程序學者專家及實務界人士等,就完善刑事扣押、沒收及追徵等相關規定交換意見,以利完善修法,妥適保障被害人、交易安全。

  • 刑事訴訟法金字塔草案 司法院與律師界交流意見

    刑事訴訟法金字塔草案 司法院與律師界交流意見

    先前受到民進黨立委高嘉瑜等人質疑的刑事訴訟法金字塔草案,司法院19日邀請最高法院院長吳燦、全國律師聯合會、各地律師公會及有關民間團體,就律師在金字塔訴訟制度中之角色定位、功能發揮,進行制度說明與意見交流。

  • 許可上訴制 冤案恐在二審被擋住

    許可上訴制 冤案恐在二審被擋住

     司法院推動「金字塔型訴訟制度」,卻遭立委質疑。民進黨立委高嘉瑜等人表示,近年有近90%案件上訴三審都被駁回,司法院不該偷渡、強推「許可上訴制」,剝奪人民的訴訟權利,高嘉瑜形容,「金字塔訴訟將淪為訴訟權靈骨塔。」

  • 徐國勇提超商配辣椒水 王婉諭酸:發防彈衣

    徐國勇提超商配辣椒水 王婉諭酸:發防彈衣

     桃園超商店員勸阻客人戴口罩被刺身亡,引發社會關注,內政部長徐國勇提議,可提供店員辣椒水、防狼噴霧等防衛器具。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昨大酸,若治安問題未解,乾脆發給店員防彈背心自保。民眾黨立委邱臣遠、賴香伶炮轟,蔡政府忙著宣傳公投,民眾只能買辣椒水、防狼噴霧劑自保,呼籲行政院應儘速提出《精神衛生法》修法版本,把社會安全網破口補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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