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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研擬修訂《民法》,刪除父母對小孩的「懲戒權」,明訂禁止父母對兒女有身心暴力行為,連罰站也可能不行。這樣的修法雖然意在保護兒童,但很可能保護不成反而害了孩子,還有製造社會不安之虞。
《民法》規定夫妻可歸責原因較少的一方才能打官司離婚,憲法法庭審理後,認定不分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是否已逾相當期間,一律不許唯一有責之配偶訴請離婚,完全剝奪其離婚之機會,此部分判決違憲,相關機關在2年內完成修法,法院須依本判決意旨判決。《民法》主管機關法務部24日表示,將依照判決意旨,積極研議修法。
因應4位司法院大法官任期至今年9月30日屆滿,蔡總統業已核定設置「112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公開接受各界推薦優秀人選,中華民國法官協會經開會審慎討論後,以審判尤其法律審實務經驗、熟悉憲法與法律分際、對法官協會運作及發展等為指標,決定向審薦小組推薦最高法院法官林恆吉擔任司法院大法官候選人。
新文化基金會將推薦駐日代表謝長廷出任司法院大法官,引發議論。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曾銘宗23日直言,這種情況只有在民進黨派系分贓的情況下才會發生。國民黨副發言人呂謦煒更痛批民進黨「民選獨裁」吃相難看。
嘉義市政府交通處長鄭君健傳出遭檢舉涉貪,疑似鄭男將公務用攝影器材、手機等公器提供家人使用,法務部廉政署南區調查官指揮大批人員今天搜索嘉義市政府交通處、鄭男住處,並傳喚鄭男及其家屬、市府員工等多人到案說明,目前鄭男已移送嘉義地檢署複訊中。
4名司法院大法官因任期將屆滿卸任,總統蔡英文將提名4位新任大法官,法務部23日表示,法務部決定向大法官審薦小組推薦法務部司法官學院院長柯麗鈴,擔任大法官候選人。
衛福部保護司今天澄清,限制孩子使用手機、電腦,不是體罰,屬合理管教範圍,正研修兒少權益法,明訂不得對兒少為各種形式的暴力樣態,以保障兒少的安全、權益及福祉。
4名司法院大法官因任期將屆滿卸任,蔡英文總統將提名4位新任大法官,大法官審薦小組日前發函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舉薦,檢協會23日召開理監事會議,決定推薦調最高檢察署訴訟組辦事檢察官林麗瑩、吳巡龍。
金門地檢署17日發布通緝二膽上兵陳嘉壎,對於此案件是否適用兩岸共打機制,陸委會副主委詹志宏表示,法務部對此仍進行審查中,而他個人研判,這位上兵至少觸犯對岸的偷渡罪。
2014年發生太陽花學運,民眾因反對立法院強行通過服貿協議,佔領行政院靜坐,監察院歷經9年、前後共有9位監察委員接續調查,調查報告認為,警察機關以逾越比例原則之暴力手段執行驅離,眾多民眾頭破血流,蒐證作為不力,糾正行政院、內政部、警政署、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台北地檢署等機關,要求確實究責、防範未來再次發生類似事件。
法務部推動「司法外交」續有斬獲,23日與駐德國台北代表處簽署「駐德國台北代表處與德國在台協會刑事司法互助協議」,成為台灣與歐洲國家第7個刑事司法合作協定(議)。兩國日後可針對聯合偵查團隊、資產凍結與分享、視訊訊問等進行司法互助。
4名司法院大法官因任期將屆滿卸任,總統蔡英文總統將提名4位新任大法官,大法官審薦小組日前發函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舉薦,檢協會23日召開理監事會議,但未達成決議,將留待有共識後再向總統府回覆。另法務部也尚未提出推薦人選。
為打擊集團犯罪,行政院院會今日通過內政部擬具的「人口販運防制法」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這次修正草案全文共47條,主要為強化打擊犯罪集團剝削、奴役及利用被害人犯罪等新型態人口販運態樣。
為因應詐騙集團囚禁人頭帳戶反罪型態,行政院會23日通過法務部所提的《刑法》第302條之1、第303條及第339條之4修正草案,對於意圖施以凌虐、剝奪被害人行動自由7日以上者,將提高刑度,最重可處7年徒刑,在剝奪行動自由過程造成死亡、重傷害時,最重可處無期徒刑;對於以深偽影像或聲音進行詐欺,將增訂為加重事由,最重可處7年徒刑。
法務部指出,因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提到不能有危害兒童的身心暴力行為,為符合相關規定及一般性意見之意旨,並參酌日本等國外立法例,因此針對《民法》1085條有關父母懲戒權的規定提出修正案。對此,不少家長開始擔心,「未來小孩會更難管教」。
我國民法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懲戒權,被監察院認為違反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CRC)規定,法務部擬修法刪除父母懲戒權,家長團體擔憂管教和懲戒界線模糊。衛福部說明,並非「打一次屁股」就違法,須經調查確認有「不當對待」才涉及違法,但也提醒家長教養孩子應避免負向學習方式。
法務部廉政署22日舉辦新任政風高階主管聯合宣誓典禮,共有行政院政風處長丁國耀17位新任政風高階主管人員參加宣誓,法務部長蔡清祥致詞時,以「專業領導、品德領導、創新領導、用心領導、溝通協調、掌握輿情」6點期許新任政風主管,塑造機關清廉形象,協助機關回應人民對施政的期待。
媒體報導,法務部公告修正《民法》,擬刪除父母對子女的「懲戒權」,法務部今澄清,修法並沒有刪除父母「懲戒權」,只是加入禁止家內體罰的範圍,也就是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至於何種屬於「身心暴力行為」,則由衛福部提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中作出規範。
針對法務部擬修改《民法》刪除父母的懲戒權,家長團體表示,僅少數父母有暴力行為,而《民法》對象卻是全部的父母,法務部若不說明清楚就刪除父母懲戒權,會讓一些人擔心未來如何管教小孩,進一步影響他們生小孩的意願。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辦理「大專生公部門見習計畫」,與中央機關合作,提供18至35歲以下大專青年公部門見習機會,成功錄取後可獲得津貼及經學校認可部分可抵免實習時數,今年第2梯次(7-8)月份的見習職缺將於4月7日起開放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