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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與妻子陳姓女子相處不睦,李得知陳與男人在酒店包廂狂歡,帶人前往理論,過程中李男的人馬在現場亂噴辣椒水,惹怒陳女的男性友人吳禹劭,吳將李男殺死,國民法官法庭將吳男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仍判無期徒刑。可上訴。
新竹縣新埔鎮年約40歲的陳男疑似與陳女素有嫌隙,陳男竟在2日凌晨持刀闖進便利商店,對著正在休息的陳女背後亂砍,造成對方兩處刀傷,便利商店店員趕緊報案,警方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逮人,以殺人未遂送辦。
高雄市大社區43歲張男疑與54歲郭姓女友屍體共處2日,直到上月30日清晨5時許,張男情緒失控持地磚砸義大醫院玻璃門後被警方逮捕,才意外曝光此案。據悉,郭女遺體雖無外傷,但雙眼呈現駭人「熊貓眼」瘀血,套房牆壁還發現可疑血跡噴濺,檢警不排除他殺可能,4日上午遺體解剖後,已開出死亡證明書,但死登載為「不詳」,仍有待科學鑑識結果。
28歲越南籍胡姓男子今年4月在桃園八德1間羊肉爐與朋友用餐,與花姓台灣籍同事因工作發生爭執,在店內推擠、叫囂。經朋友勸說後,胡先行離開,卻又用Line與花男嗆聲,相約在工地單挑。胡當晚以18公分長菜刀刺死花男,桃園地檢署依殺人起訴,將由國民法官審理。
國道警方於去年10月間,透過AI科技設備偵測違規,於國道一號86.7公里處,拍到一名女駕駛未繫安全帶,並逕行舉發,裁處罰鍰3000元。女駕駛不滿提起行政訴訟,認為當天有繫安全帶,但因不想讓安全帶縫線刮傷鎖骨,才將安全帶稍往下放。最終法官駁回女駕駛的訴訟。
雲林縣東勢鄉13日發生一起逆倫慘案,一名41歲無業黃姓男子討不到錢,又不滿93歲阿嬤要求他找工作,竟暴怒抓著阿嬤頭髮至父親遺照前下跪,隨後持木棍追打,最終用水果刀猛刺胸口2刀將其殺害,隨後呆坐在屍體旁。警方獲報逮捕黃男並依法送辦,訊後依殺人罪嫌遭羈押。據了解,事發當下鄰居與親友趕來勸阻仍無效,只能眼睜睜看著老人家遭孫子打死,令黃家人相當悲痛,坦言難以接受,痛喊「不想再見到他(黃男)」。
雲林縣東勢鄉昨(13)日凌晨2時許發生逆倫血案,一名41歲無業的黃姓男子疑討不到錢,加上高齡93歲阿嬤要他去找工作,雙方爆發激烈衝突,黃男持棍棒猛狠打阿嬤頭部,甚至逼「在父親遺照前下跪」,最終以水果刀猛刺胸部,導致阿嬤當場慘死,手段相當兇殘。警獲報趕抵現場逮捕黃男送辦,檢訊後依殺人罪嫌火速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42歲楊姓男子和女友分手後心有不甘,不顧保護令,不僅瘋狂傳訊騷擾對方,去年10月除將她的汽車輪胎洩氣,還當街持菜刀攻擊對方的現任男友。高雄地方法院審理,依傷害等罪判楊男徒刑1年6月、違反保護令部分判刑10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42歲楊姓男子和女友分手後心有不甘,不僅瘋狂傳訊騷擾,還把她的汽車四顆輪子洩氣,甚至當街持菜刀攻擊現任40歲林姓男友。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傷害等罪判楊男徒刑1年6月、違反保護令部分判刑10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桃園市楊梅區一名徐姓男子與女性友人A女及其他友人在KTV歡唱結束後,假借送A女返家之名,竟將她載至偏僻空地,強行性侵得逞。事後,A女因反抗遭徐男毆打,全身多處挫傷,所幸及時逃脫並報警處理。桃園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徐男有期徒刑2年2月。可上訴。
正統鹿耳門聖母廟的元宵搶春牛暨煙火秀8日晚間登場,有鑑於去年搶春牛打架與煙火落焰傷人意外,廟方今年刻意將春牛的紙糊牛身減薄,方便民眾拆搶,避免爭奪時引發鬥毆。另廟方也刻意擴大煙火落焰管制區,以免民眾遭落焰燒傷。
新北市永和區日前發生一起因行車糾紛引發的肢體衝突案件。一名46歲張姓男子與另一名騎士甲男在十字路口險些發生碰撞,雙方爆發激烈口角,張男因憤怒拍打甲男手臂,導致對方挫傷,遭法院依傷害罪判處拘役15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黃姓人夫與同居女友分手後,某日得知女方前往購物中心,黃男隨即前往停車場堵人,並搶下女方手機,兩人於停車場追逐並互毆,雙雙掛彩,雙方告上法院,新竹地院依搶奪罪判處男方有期徒刑8個月,傷害部分兩人均撤告,女方另遭元配提告賠償40萬元。
宜蘭市昨(7日)晚一間鬆餅屋18歲張姓男店員,遭2名持西瓜刀男子闖進店內砍傷,2嫌在案發後10分鐘左右即投案,雙方疑因債務糾紛在網路上起爭執,少年憤而持刀前往該店砍人,全案今(8)日依傷害罪移送少年法庭審理。
35歲凌姓男子去年(2023)11月騎機車自摔並遭後方公車輾過,左手臂骨折加上顏面粉碎姓骨折,昏迷多日經2度手術救回後卻發現左上臂癱瘓,連上廁所脫褲子都有困難,後經轉送到中國附醫進行複雜臂叢神經修復損傷,且持續復健,終於可以拿筷子、穿衣服。
林男與王女兩人為夫妻,因經濟困窘,竟設局仙人跳陳姓男子,以性交易為由,由王女將陳男約到摩鐵後,等到陳男全裸洗完澡毫無防備之時,林男與友人邱男持玩具槍、鎮暴槍衝進房間毆打陳男,用手機拍攝陳男全裸樣貌,同時逼迫他簽下80萬元本票。
台中市傳機車撞公車死亡車禍!52歲洪姓機車騎士17日下午2時多,疑似逆向行經烏日區中山路三段,與28歲許姓男子駕駛的中鹿客運公車相撞,洪當場被捲入車底,經送往烏日林新醫院搶救仍不治,警方已通知家屬到案說明,詳情尚待進一步釐清。
賠了「夫」人又折兵!30多歲吳姓女子懷疑40多歲陳姓女子與其丈夫外遇,凌晨3點多偕友人前往飯店抓姦,雙方在房間內談判長達7個小時,期間吳女曾動怒徒手打了陳女多下導致瘀青,事後竟被控告傷害及附帶民事求償10萬元。刑庭依傷害罪判處拘役25天,民庭也判賠2萬元,2案均已確定不得上訴。
台南市一宗傷害案件近日宣判,原告小美(化名)因被告阿芳(化名)懷疑其配偶與她有外遇,於112年1月16日凌晨3時33分,在台南市某飯店602號房內遭到被告及其友人毆打,造成左上臂及左上背部淤青。經台南地院判決,被告應賠償原告2萬元作為精神慰撫金。
邱男與張男為高中同儕朋友關係,但兩人曾發生口角,懷很在心的張男揪李男到邱男家談判,並把邱男帶走一陣毆打,其他人則在旁拍攝、圍觀助陣。邱男以為被打完後事已平息,未料張男仍未善罷甘休,隔天又召集一堆人把邱男圍毆霸凌,把邱男打到頭部受傷且心生恐懼只能輟學,新竹地院判張男、李男連帶給付12萬元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