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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統一促進黨幹部及黨員朱新瑜、江瓊麟及温瓏被大陸統戰部門吸收,在台灣協助對岸發展組織,最高法院考量朱、温坦承犯行,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將朱判處有期徒刑6月,併科罰金5萬元,温判處有期徒刑10月,江瓊麟判處有期徒刑1年,全案定讞。
大陸湖北石首一名孔姓奶奶去年4月因懷疑孫女遭到鄰居王姓男子性侵,於是,騎著電動三輪車將王男撞倒後,再持預藏的菜刀猛砍對方,最後,孔女主動投案,孔女也被判有期徒刑5年7個月,並要賠償王男19.9萬餘元人民幣(約新台幣85萬元)。
太可惡!一名加拿大籍男子竟在台北街頭上演「魔術詐騙」戲碼,佯稱能用神奇藥水將千元鈔「洗」成3倍,騙走被害人110萬元。士林地院審理後,依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刑滿後直接驅逐出境。
陳姓男子涉嫌於聚餐飲酒後,趁女主人酒醉熟睡之際,對其進行口交行為,遭女方家屬當場撞見,並檢出其DNA,檢方依「乘機性交罪」提起公訴。一審認定其有罪,二審變更罪名依乘機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10月。陳男不服,持續上訴至最高法院,但法官審酌後認定原判決並無違法,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澎湖一名借住女性友人家中的蔡姓男子,前年卻趁機性侵友人還在念國小的孫女,犯後還辯稱碰觸到女童胸部是因為失去平衡不小心碰到,且還以醫事檢驗所檢驗結果來抗辯自己除吃藥外無性能力。不過,法官認為蔡男案發後之陳述,前後邏輯不一致,且現行實務就性交既遂之認定係採接合說,認定蔡男確有違反女童意願強制性交之行為,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因此按檢察官具體求處有期徒刑8年6月判決,可上訴。
南投縣驚傳一起駭人聽聞的性侵案!一名19歲陳姓男子透過IG認識年僅11歲的國小女童,兩人發展成「男女朋友」後,陳男竟在短短半個月內三度猥褻、一次性侵得逞。南投地院審理後,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罪,判處陳男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10月,全案可上訴。
726大罷免投票,其中台北市文山區的賴士葆也在投票名單內,周姓男子4月2日因為不滿罷團在超商前連署,他高舉他手上飲品「妳要不要我潑妳讓妳知道這不是咖啡」、「好好的商業氣息被你們政治的環境給破壞」等語,又說要打對方,台北地檢署依照以其他非法方法妨害他人為罷免案之連署等罪對周男提起公訴。
當共諜20年並成功吸收陸軍裝甲旅上校戰訓副旅長向德恩以及前軍聞社少校副主任孔繁嘉的退役上尉邵維強,2023年11月24日遭重判12年6月定讞後發監執行。未料今年4月中旬,因惡性腫瘤併發症申請保外就醫後,6月9日不幸病逝。
游姓詐騙集團車手收款經驗豐富,化身多家投資公司經辦人,向被害人收取贓款,行蹤遍及高雄、嘉義、彰化、新北,並將現金放置停車場左、右輪旁製造斷點,今年1月準備收取款項時,遭埋伏警方逮捕而未遂。新竹地院法官認為現今詐騙集團橫行,司法判決對於詐欺犯罪量刑過輕長期為人所詬病,從事詐欺成本低廉,使企圖不勞而獲之徒前仆後繼投入,造成我國人民巨大財產上損失,無法輕縱,判處游男有期徒刑2年10個月。
曾任多間國小、國中直排輪隊教練阿國(化名),竟將學生當成洩慾對象,在住處房間、比賽期間入住的飯店及車上,對從小學一年級就跟他學習溜冰的少女小涵(化名)性侵9次。小涵事後曾表示「我覺得活得很不像我自己」、「自從教練碰上我的身體我就太害怕」。台灣高等法院今(11)日維持一審認定,考量阿國坦承犯行且與被害人達成調解、賠償部分損失,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等罪判刑2年,緩刑5年,可上訴。
某連鎖藥局中壢店黃姓店長因不滿公司,派人到桃園市桃園區、中壢區、八德區、龍潭區及新竹縣竹北市等6家門市,喬裝顧客購買藥,現場服用後佯稱身體不適,質疑現場沒有藥師,從中勒索財務,桃園地檢署偵結,依參與犯罪組織、詐欺取財既遂、未遂等罪起訴。
1987年生的男子阿國(化名),在2006年6月技術學院休學後,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規定,申請短期出境經核准後出境,經區公所發函催告返國履行兵役義務,卻逾期未接受徵兵處理,直到去(2024)年1月底已經滿37歲後,阿國才入境台灣,遭警方緝獲到案,也被戶籍地縣市政府函送偵辦。
為了打擊詐騙,政府去年制定《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該法第47條前段規定,認罪繳回犯罪所得可以減刑,後段規定繳回全部犯罪所得就可減、免刑。前段犯罪所得該如何認定?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14日裁定,只要繳回犯罪酬勞就有減刑的機會,但法官要考量犯罪情節,並非不分情節一律減輕一半刑度。
為了打擊詐騙2024年制定的《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出現爭議,劉姓男子網路聊天詐騙大陸女子得手超過51萬多元,他只拿到酬勞7000元,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14日裁定,他只要交回7000元又認罪,就可以減輕其刑,未來各庭都需要依照這種法律見解。
男子阿國(化名)某日凌晨以在餐廳喝醉酒為由,傳訊息給學弟阿華(化名),請阿華騎機車載他返回住處後。阿國以天氣熱為由,脫掉自己的衣物僅穿內褲,突然擁抱阿華還強壓在床,阿國再從床旁櫃子拿出潤滑液及保險套,阿華受到驚嚇不斷扭動身體抵抗,阿國才並未得逞。阿華不甘受辱,憤而報警提告。
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因不滿女友與吳姓男子私下見面,竟夥同陳姓、呂姓友人將吳男強押上山,關進廁所恐嚇「砍斷手指」,逼賠80萬元未遂;另林男又因女性友人指控遭黃姓男子性侵,竟與同夥押人囚禁,持剪刀作勢剪斷手指,強索50萬元,最後得手10萬元才放人。士林地院審結,依恐嚇取財等罪判林男9月徒刑,呂男則被判3月,皆可易科罰金。
凡斯公司41歲負責人蘇逸羣及42歲銷售人員劉致君被控從大陸取得盜版球鞋,再向網紅佯稱是合法正品,透過不知情的網紅詐騙消費者,不法所得8068萬多元,台北地檢署依違反商標法、詐欺等罪起訴2人。包含世界棒球12強賽中華隊球員潘傑楷老婆「Zoe陳伶」等16名網紅正協助整理團購訂單,替受騙網友報案協助提告。
澎湃新聞18日報導,「駕駛員請至安全區域等待,警用無人機1分鐘後抵達現場。」上海市楊浦區黃興路國定路口,17日下午兩車發生交通事故,駕駛報警後僅8分鐘,就收到快處易賠辦結簡訊,提示已自動採集現場資訊,車輛可駛離事故現場。不同以往交警到場,完成這些的是空中警用無人機。
有毒品前科的鄭姓男子將約3公斤重的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交付郭姓男子,作為借款100萬元的抵押品。經台南地檢署依販毒罪嫌提起公訴後,台南地方法院9日宣判時,變更起訴法條為持有二級毒品淨重20公克以上之罪判刑3年2月,此案可上訴。
南投縣陳姓男子與妻子共同經營未立案的安親班,竟利用輔導女童數學、載送其返家過程,3度撫摸女童胸部、下體甚至指侵女童,南投地院一審依3個強制性交罪判10年。經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認為,女童處女膜沒有受損,基於「罪疑惟輕」原則,認為是止於強制性交「未遂」,撤銷改判5年徒刑,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