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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子女控訴親生父親阿國(化名),從他們出生起便未盡一絲父職,不僅家暴母親、沉迷賭博,還屢次進出監獄,連祖母都被他逼得變賣土地救急。法官審酌,阿國確有多年疏離與虐待事實。日前依法宣判,三人獲准免除對父親阿國之扶養義務。
兩名女兒指控阿國(化名)是失格的父親,因此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理由是父親自離婚後便音訊全無,未曾探望、未盡照顧之責,對她們的成長過程毫無參與。法官審理後認定,阿國長期無正當理由未履行扶養責任,情節重大,若強令女兒們反過來扶養,顯失公平,因此,判決准許免除扶養義務。
男子阿國(化名)日前向法院聲請,要求免除對年邁父親阿華(化名)的扶養義務。阿國表示,他自小被母親小萱(化名)一手帶大,父親酗酒、施暴、不聞不問,如今卻因重病住院,欲要求他要扶養。法院審酌後認為,阿華自兒子幼時起即未盡任何父職,對家庭毫無貢獻,情節重大,因此,准許阿國免除扶養義務。
一名父親小戴苦等失蹤兒子小洋(均化名)長達35年,期間遍尋無著、心力交瘁,連鄉親都幫忙協尋,仍未見人影。近日他終於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法院審酌相關資料,日前裁定准予公示催告,若半年內仍無人通報小洋生還,將依法宣告死亡,為這場歷時數十年的尋子之路畫下無奈句點。
當美國向台灣出售的66架F-16V戰機不斷延宕交付(2019年簽約,估值約80億美元,約新台幣2470億元),而國內又高喊要打造「台灣之盾」(T-Dome)防空系統時,一個根本性的矛盾浮現:台灣既依賴外援,又亟需自立;既喊自主,又無從整合。
一名女子小萱(化名)自幼由母親一手拉拔長大,父親阿國(化名)在離婚後完全斷聯,消失長達28年。近日,她突然收到縣府社會處來函,通知必須依《民法》給付父親住院安養費,讓她情緒崩潰。法院審理後認為,阿國長年未盡扶養義務,情節重大,因此,免除小萱扶養父親的義務。
一對兄妹阿華與小萱自幼被父親阿國(均化名)拋棄,分別由母親與育幼院撫養長大。日前阿國因經濟困頓向他們主張扶養,兄妹倆忍痛提告,訴請免除扶養義務。法官審酌後認為,阿國自兩名子女出生起即未曾盡撫養責任,長期放任孩子由他人或機構照料,「情節重大、顯失公平」,依法准予免除他們的扶養義務。
一名孩子指控母親小萱(均化名),他自幼由叔叔養育長大,成長過程中幾乎沒見母親幾次面。多年後,母親因年邁且罹患椎間盤突出、坐骨神經痛等疾病,向法院聲請請求孩子按月給付扶養費2萬2661元。不滿母親未曾盡過母職,憤而訴請免除扶養義務
母親離家三十多年未聞問,如今罹癌無依,竟反過頭來要孩子扶養!一名孩子向法院聲請「免除對母親小萱(化名)的扶養義務」,理由是母親自他9個月大時便拋家棄子,未盡母職三十多年,並且情節重大。法官審酌後認為,小萱確實無正當理由棄養,因此,判決孩子免除扶養義務。
民眾若因債務無法償還而致壽險、年金保險的保單受執行機關扣押,可能面臨失去未來維持生活經濟安定的保險保障,保險局副局長陳清源21日提醒,保單遭受扣押時,可善用保單介入權,使保險契約效力延續,維繫保險保障。
一名男子阿國(化名)年輕時離家出走,拋下妻子小萱(化名)及兩名年幼子女,音訊全無長達45年。當年小萱一人撐起家計,獨自拉拔孩子長大成人。沒想到多年後阿國因年邁多病,被社會局安置療養,社會局依法追討安置費時,2名孩子憤而依法聲請免除扶養義務。
一名男子阿國(化名)因為年老體衰,被社會局安置在護理之家,由於生活困頓便向孩子求助,要求履行扶養義務。不料,孩子卻控訴,他自小幾乎未受父親照顧,連學費、生活費,都由祖母與姑姑們輪流養育,父親多年不聞不問,如今卻要他負擔扶養責任,「實在太不公平」,因此依法請求免除他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他是孩子的父親,卻在孩子最需要關懷的歲月裡,選擇轉身離開。多年後,老父年邁失業,靠微薄收入度日,竟向已經成年的孩子提告,要求每月給他5000元扶養費。法官認定,這位父親在孩子年幼時「未盡扶養義務、情節重大」,依法免除孩子的扶養責任。
一對兄妹阿國與小萱(均化名)向法院聲請,免除他們對父親阿華(化名)的扶養義務,理由是阿華多年未盡照養責任、甚至施暴、索財。經法官調查後,認定阿華當年確實「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責任,並且情節重大」。日前依法判決,免除兩名子女對父親阿華的扶養義務。
女孩子念那麼多書幹嘛?我沒錢啦!這句話成了小萱(化名)心裡永遠的刺。她的父親阿國(化名)年輕時沉迷賭博,賣掉房子、欠下一屁股債,一家人為躲債東躲西藏、搬家19次。母親辛苦擺攤養大姊弟倆,最後積勞成疾癌逝。如今,父親年老多病,竟以「我是你爸」為由,向法院聲請要小萱扶養。
男子阿國(化名)自幼由母親與外婆拉拔長大,父親阿華(化名)因案長年入獄,幾乎沒盡過一天父親責任。沒想到近年阿華因債務纏身、又在獄中多次開口向兒子討錢,甚至要求支付扶養費。阿國一氣之下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法官審酌後認定,「情節重大、顯失公平」,裁准阿國不必再扶養父親。
父愛若只剩賭債與拳頭,還能要求孩子盡孝嗎?男子阿國(化名)因年邁貧困、生活陷入困境,向3名成年子女,聲請每月給付扶養費近9千元。不料,他們一口回絕,指控父親好賭成性、童年飽受虐待與飢餓,更早在父母離婚協議中明定「子女一切與父無關」。法官認定,阿國確實長年未盡扶養義務,依法裁定孩子們免除扶養義務。
一場跨越三十年的收養關係,隨著養父母相繼離世,也劃下了法律上的句點。一名男子阿國(化名)因養父阿華(阿華)過世多年,因為他想要遷移生父骨灰塔位、回歸原生家庭,因此依法聲請終止與養父母之收養關係。法官審酌後認定,此件終止收養關係並無「顯失公平」情事,因此,依法准許。
男子阿國(化名)因身心障礙無法工作,生活困苦,向法院聲請要他的孩子每月支付1萬元扶養費。但孩子控訴,父親年輕時沉迷毒品、屢屢入獄,離婚後從未照顧過他,甚至連生活費都沒出過一毛錢。他如今已長大成家,卻被迫面對昔日「棄養」他的父親,因此請求免除他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法院近日審理一起親子扶養爭議,74歲的男子阿國(化名)因年老體衰、生活陷入困境,向一對已成年的子女提出聲請,要求每人每月給付9325元扶養費。然而,兩名子女卻直言父親長年酗酒、家暴,不僅未曾盡過父職,如今反過來要求扶養,實在不公,應當法免除他們的扶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