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短裙辣妹的搜尋結果,共18筆
台北市信義區一間知名夜店去年10月發生一起性侵案,一名方姓富少在舞池狂歡時,竟趁亂對陌生短裙辣妹伸狼爪,將手指插入對方下體性侵得逞。被害人憤而報警,案件經台北地檢署起訴後,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方男認罪且已賠償和解,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刑2年,但給予緩刑5年,條件是須支付公庫5萬元及完成220小時義務勞務。
台北市一名34歲吳姓男子,去年5月間在捷運站出口手扶梯上,見一名身穿短裙的女子(以下稱A女),竟趁機以手機偷拍其裙底,遭對方當場發現並報警處理。檢方依《刑法》第319條之1第1項「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起訴吳男,經法院審理後,判處其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期間需接受保護管束及完成3場法治教育課程。可上訴。
台中市一名魏姓男子在某飲料店前,見一名短裙辣妹小美(化名)在店外與友人交談,便趁機對其進行性騷擾,並在小美男友阿德(化名)介入質問後,發生衝突,魏男竟拿出剪刀作勢攻擊,小美見狀趕緊報案。魏男因恐嚇危害安全被判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基隆市一名周姓男子因涉嫌在公車上強制猥褻兩名短裙辣妹,日前遭法院判決,合併處以有期徒刑8個月,可易科罰金。緩刑4年,並於緩刑期間接受保護管束。可上訴。
北市萬華龍山寺當地歷史悠久的「站壁文化」,未因時代變遷而消失,流鶯流竄在艋舺公園、周邊騎樓或暗巷裡。《新聞歸剛欸》深夜直擊附近西昌街,身材火辣應召女排排站、任君挑選。而一名知情人(德哥)受訪分享「人肉市場」從興盛到衰敗過程。
高雄市一名陳姓男子,騎機車發現一名短裙辣妹走在街道上,靜悄悄騎到她的身旁,然後伸手拍打辣妹的臀部,隨即逃逸,辣妹報案後陳男遭警方送辦,法院依性騷擾防治法,判他3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狄鶯近來曬出全家到日本旅行的照片,只見兒子孫安佐身旁出現一名身材姣好的短裙辣妹,讓外界相當好奇她的身分,甚至懷疑是否為孫安佐的新女朋友。狄鶯雖並未多作解釋,但如今這名辣妹身分已被人挖出,原來她是孫安佐的表姐Ariel(本名:林沐希),也是一名網紅,還在今年出席過TRE成人展。
孫安佐擔任真人秀《拳願之星》評審時,與另一位評審韓森爆發肢體衝突,原本雙方約好在擂台上解決,傳出孫家人施壓導致比賽告吹。如今狄鶯不甩外界留言,曬出一家人到日本旅遊的照片,未料卻又遭酸民留言嘲諷,讓護兒心切的狄鶯氣到反嗆:「請問他到底傷害誰?!」
嘉義市一名王姓男子,因涉及竊錄他人性影像及性騷擾罪行,近日遭法院簡易判決定罪。王男為滿足個人慾望,竟在嘉義市一家美妝百貨內對一名女子進行多次偷拍,並進一步對該女子進行性騷擾,行徑惡劣,令人髮指。法院審理後依據其犯罪事實,判處王男有期徒刑共6個月,可易科罰金,相關作案工具沒收。可上訴。
一名短裙辣妹14日在台南逛武聖夜市時,驚覺被一名男子偷拍裙底,當場霸氣大喊並抓住男子,所幸當時夜市攤販跟民眾一起合力幫忙,才將這偷拍的噁心男子抓住,隨後報警果真在手機裡發現多名女子被偷拍的畫面,男子還一度狡辯照片是網路抓的,女子奉勸大家真的出外人多的地方要小心。
12日清晨6時許,高雄前金區中華三路一帶熱鬧非凡。在某間酒吧打烊後,兩名員工因工作瑣事起爭執,竟公然於騎樓展開激烈的肢體衝突。
高雄市新興區一間合法的桌遊店暗藏賭場,檢警接獲情資後,6日晚間攻破該賭場,並當場查獲24名賭客及15名短裙女荷官、8名工作人員,令人詫異的是,警方也起獲當天賭金,竟高達97萬6000多元,全案訊後將張姓負責人等依刑法賭博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另賭客部分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並將透過第三方警政函請市政府經發局予以撤照。
台南朱姓男子,在某醫院大樓前,見一名短裙辣妹經過,他竟起色心,將右手伸進辣妹短裙內,觸摸辣妹大腿,辣妹當場花容失色,驚聲尖叫,朱男因此被依性騷擾罪送辦,台南地院簡易判決,判他處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台北市一名60歲劉姓男子,今年一月在捷運站發現一名辣妹穿著短裙,經意圖偷拍裙底風光,手持IPHONE 15 手機,趁辣妹搭乘手扶梯時,偷錄裙底風光,不料卻因為靠得太近,碰觸到辣妹大腿,而被發現當場被逮,近日台北地院依未經他人同意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4月,可以科罰金,可上訴。
黃姓男子去年在捷運電扶梯偷拍短裙辣妹的裙下風光,台灣高等法院考量黃男與被害女子成立調解,依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判處可易科罰金之刑4月,緩刑3年,並應向被害人支付15萬元之損害賠償。全案定讞。
台北市1名29歲劉姓男子日前在捷運行天宮站,對一名短裙辣妹偷拍,過程被民眾目擊,立即大聲喝斥並告知女子疑似遭偷拍一事,兩人合力將該男子攔下並報警處理,全案依妨害秘密罪移送偵辦。
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某酒店前,21日清晨7時許發生群毆事件。兩派酒客帶著酒意下樓在路邊等車時,因互瞪引爆衝突釀7人當街打群架,把還有人拿出辣椒水攻擊,警方出動快打部隊立即到場壓制,迅速逮捕7人帶回偵辦。
台北市1名鄒姓外送員,去年9月在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上,下午13時許見一名短裙辣妹獨自走在路上,竟一路尾隨再趁她不及防備的情況下對她襲胸摸下體,辣妹嚇得報警處理,法院依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性騷擾罪,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