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含有行人闖紅燈的搜尋結果,共68筆
帝王條款真的越來越誇張,日前有情侶違規闖紅燈過馬路,怒嗆汽車駕駛行人最大,沒想到近日桃園又出現7名大媽無視紅燈,邊聊天邊過馬路的誇張行徑,讓當時在路口的駕駛當場傻眼,事後將行車紀錄器畫面PO在網路上,引爆網友熱議,並瘋狂標註「交通部」。
根本就是人的問題!有運將於3日深夜11時5分許,載著客人行經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與民生東路一段路口時,遇到兩位女行人闖紅燈,奔跑在斑馬線上。好在他及時將車煞住,差點就要送兩名女行人「晚七天回家門票」,讓他感嘆開車賺錢沒保障。
高雄有駕駛去年4月間行經鳳山區鳳南路一處口時,因未禮讓行人並撞傷行人,遭罰1萬8000元罰鍰、吊扣駕駛執照12個月,並須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駕駛不滿提訴訟,辯稱因被A柱擋住視線,且行人闖紅燈。不過,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認為,雖行人闖紅燈僅影響肇事責任比例與民事賠償,但駕駛未禮讓行人至受傷,違規事實明確,最終裁定罰1萬2000元,其餘駁回,可上訴。
林口地區重要路段近日再現「霸王車」橫行亂象!為徹底整頓砂石車、大貨車長期以來的交通亂象,林口警分局自9月底啟動專案大執法,強力取締各類違規,今年以來已累計開出2865張罰單,其中光是「超載」就高達398件,總罰鍰突破1800萬元,展現執法鐵腕決心。
許姓男子去年10月間開車送家人前往醫院就醫,在綠燈行經斑馬線時,突然見到一名行人闖紅燈穿越馬路,來不及禮讓下只好加速通過,事後遭檢舉開6000元。許男認為行人闖紅燈侵害路權,因此提起訴訟撤銷罰單。但法官認為,即使行人確實闖紅燈,但在駕駛路權與行人生命權之間,還是要以生命法益為優先保護對象,裁定駁回許男告訴。
男子阿國(化名)駕駛一輛營業小客車,今(2025)年1月某日晚間10時許,行經新北市一處路口時,被警方認定「行經行人穿越道未禮讓行人」。警方透過科技執法蒐證,隔日便移送交通事件裁決處,被裁定須繳納6000元罰鍰,並要求阿國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阿國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台北一名駕駛於去年8月間行經一處路口時,與一名闖紅燈行人發生碰撞,事後,前來處理的警員對其違規行為進行舉發,裁處7200元罰款、吊扣駕照12個月,並需參加道安講習。對此,駕駛不滿提起行政訴訟,認為因視線受阻,且反應時間太短,才與行人發生碰撞。最終法官撤銷駕駛的原處分。
台北一名女駕駛於去年8月行經士林區某路口時,因未禮讓行人並撞傷對方,遭警方開單舉發,處罰7200元,吊扣駕駛執照12個月,並要求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女駕駛不服提告,辯稱當時行人闖紅燈且閉眼奔跑而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檢視路口監視器與行車紀錄器後,駁回其訴訟,可上訴。
桃園市龍潭警分局於7月31日晚間7時在分局4樓禮堂召開114年社區治安會議,會議由龍潭警分局分局長鄭文銘主持,警察局警政監徐歆率領相關科室主管出席。現場約300餘人參加。於會中向民眾宣導防制詐騙、防飆等宣導。
桃園市桃園分局周末規畫雷霆除暴臨檢、路檢、取締酒駕暨防制危駕及靜桃專案等勤務,針對轄區內酒店、KTV、網咖、棋牌社等營業場所加強臨檢查察,宣導業者落實「三不得兩通報」原則;另針對交通事故高發路口,實施封鎖式路檢攔查勤務,嚴打酒駕、超速、危險駕車、違規改管噪音車等,於選前全力淨化轄區治安與交安。
新北市三峽區5月19日放學時段發生駭人車禍,釀4死12傷,各界關注高齡駕駛、無照與通學安全等議題,民間團體6月21日於中和四號公園舉辦交通傷亡追思活動。新北市政府22日表示,對於罹難者表達深切哀悼,將持續透過「系統性工程」改善、法規執行與教育宣導等手段推動人本交通。
桃園人注意了!桃園警方針對交通事故高峰期的6至8月,推動一系列防制策略,自即日起至8月31日實施為期77天交通大執法,針對車不停讓行人、行人闖紅燈,駕駛人酒後駕車、嚴重超速、闖紅燈等違規項目,加強取締告發,提醒用路人注意。
桃園分局於週五、六、日三天規劃雷霆除暴臨檢、路檢、取締酒駕暨防制危駕勤務,針對轄區內酒店、KTV、網咖、棋牌社等營業場所加強臨檢查察,宣導業者落實「三不得兩通報」原則;另針對交通事故高發路口,實施封鎖式路檢攔查勤務,嚴打酒駕、超速、危險駕車、違規改管噪音車等,全力淨化轄區治安與交安。
前些時日在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新北市三峽區等地點接連發生重大車禍,「行人地獄」話題再度引起社會高度重視,桃園警方也統計分析相關數據,發現往年6、7、8月是發生死傷車禍的高峰期,因此擬定相關防制策略來加強防制,透過加強交通執法來導正民眾的守法意識,另也透過交安宣導來提升交通安全意識。
防衛駕駛很重要!有駕駛日前開車行經新北市新莊區新樹路上,發現一名行人竟「闖紅燈」走在斑馬線上,讓許多車輛必須停下禮讓,然而,該名行人正以為能安心通過時,突然一輛休旅車疑視線被擋住,未發現行人,直到發現後才緊急煞車,所幸沒撞上行人;險象環生的畫面也讓網友搖頭表示「問就是行人地獄,反正撞到我,你就是要賠」。
陳姓男子去年酒後開車未注意林姓行人闖紅燈穿越斑馬線,車輛直接撞擊後開車逃逸,林送醫後死亡,新竹地院國民法官庭依酒駕致死、肇事逃逸罪判刑4年徒刑,台灣高等法院認為一審認為陳男坦承犯行且積極賠償與死者家屬和解,減刑後,酒駕致死卻仍判處法定刑3年有違誤,撤銷改判2年10月,與肇事逃逸部分,執行3年10月徒刑。可上訴。
行人我最大?近日,一名駕駛行經高雄市鳳山區曹公路與曹謹路路口,見前方路口號誌為綠燈準備通過時,竟有一名行人在斑馬線上闖紅燈,最後斜向走到對面路口,這一幕讓駕駛十分錯愕地表示「帝王就是霸氣」。
帝王條款的自由行!有駕駛日前行經台中市梧棲區台灣大道8段,童綜合醫院旁路口時,準備跟著前方車輛依序左轉,沒想到輪到他時,卻遇到一群行人「闖紅燈」提前行走,導致他只能急踩煞車禮讓,並等待下一個左轉燈亮起再通過。
新北市警察局淡水分局水碓派出所吳姓員警2023年發現高姓行人闖紅燈,上前勸導時遭辱罵,他以柔道「大外割」將其壓制,一審依公務員假借職務機會犯傷害罪判處吳男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但二審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員警執勤可依分成「強制力控制層級表」,吳姓員警面對事第五級、執法人員的強制力控制強度可以用肢體控制技術加以因應,改判無罪確定。
台中一名陳姓男子開車行經豐原區中正路與忠孝街口時,因未禮讓行人穿越斑馬線,遭民眾檢舉,被開罰6,000元並須參加道安講習。他不服提告,辯稱當時自己是綠燈、行人闖紅燈,且行人是在他通過後才走上斑馬線。但法官當庭勘驗影片,發現路口號誌「根本沒亮燈」,甚至查證該路口號誌在違規當天「根本還沒啟用」,當場打臉陳男說法,判他敗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