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齡前兒童到補習班學英語,如每天都很快樂,政府為何要禁止?」李先生家五歲的小男孩現讀幼稚園大班,幼稚園以融合式教學教英語,李先生覺得不夠,最近決定將小孩送到英語補習班,及早打好英語基礎。他反對政府限制補習班不能收六歲以下小朋友。

李先生說,現在的兒童英語補習班上課方式都很活潑,讓學齡前小朋友在遊戲中快樂學英語,這種教學方式很好,政府沒必要禁止。他希望小孩及早開始學英語,進到小學英語能力分組時,能分到最好的A組。

林小姐、廖小姐看法和李先生不一樣。林小姐有一個三歲女兒、廖小姐有一個三歲女兒及一個五歲兒子,她們都說:「不會將小朋友送到兒童英語補習班」。

林小姐說,女兒現在還不會台語,沒法跟阿公阿嬤溝通,她覺得這比較嚴重,要趕快解決。至於小朋友現在要不要學英語,她認為一切順其自然,進小學再學也沒關係。

廖小姐表示,如果小孩只在補習班學英語,家裡沒有環境讓他們練習,學習效果不會太好。她想乾脆帶小孩到美國住幾年,可自然學會英語。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說,教育部應該提出完善的研究報告,告訴家長們,小孩在什麼年齡應該學會什麼程度的英語。未來一旦補習班不能收六歲以下小朋友,兒童英語補習班可能會倒光,政府有必要加強學校英語教育品質,確保小朋友進小學才開始學英語仍然可以學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