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二十八日教師節向是來我國的重要節日,透過祭孔大典等儀式的舉行,表達後世對於至聖先師孔子的尊敬。只是今年的祭孔大典相較於以往,更為不同。
這一次的問題在於,在孔德成先生逝世後,留下四名子女:長女(孔維鄂)、長子(孔維益)、次子(孔維寧)、次女(孔維崍)。其中長子孔維益已經過世,但留有一子孔垂長。
究竟以上誰可以擔任下一任的奉祀官?選任的標準是什麼?我們看到在內政部會議的討論過程中,幾乎都只圍繞著次子與長孫打轉,而女性則被順理成章的忽略。即便內政部今年七月曾經宣稱,女性也可以擔任孔廟主祀奉祀官,但我們千萬不能忽略:前提是孔家後代「僅生一女」的狀況下,才可由女兒擔任。
作為一個女性的公民與納稅人,實在對於這樣的討論方式無法接受!性別平權的目的是要尊重,而非施捨!若自性別平等的角度出發,按理說只要是孔家的子女,皆有擔任奉祀官候選人的資格。若以儒家倫理而言,其順序便應以長幼排序為主,而非如內政部所言在沒有男系子孫的情況下,女性才可擔任奉祀官。如果只有在「僅生一女」的情況下,孔家女兒才有可能擔任奉祀官,那麼政府等於宣告,女兒是次等的、無奈的選擇,只不過是因為沒有兒子,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才讓女兒擔任。
台灣作為現代化國家,如果我們要強調孔子對於文化與教育的貢獻,當然要給女兒一個平等的競爭機制去爭取這個榮譽職位,而不是一邊宣示「性別平等」,一邊強調「傳統」的嫡長子制度,完全忽視女兒也有爭取榮譽、宣揚儒家文化的資格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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