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金融監理備忘錄(MOU)由誰來簽?金管會主委陳冲昨(28)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數次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直接表態,「我強烈希望,應該依照國際慣例,由監理機關簽(署)!」他甚至提到,「我相信,對岸的監理官,也有同樣的看法!」
他並表示,金融專業的文字部分,已經完成,非關金融專業的部分,則由處理兩岸事務的單位負責。
陳冲指出,在正常情況下,可以在年底前完成,不過,對於現在是否為正常狀況,以及立委連番上陣追問,會在中秋節(10/3)、國慶日(10/10)、光復節(10/25)、慶豐銀標售(10/27)、蔣公誕辰(10/31)、聖誕節(12/25)中,哪個日子以前完成簽署,他都以「這些答案不是我所能回答」回應。
對於國台辦主任王毅日前指出,一切按照既定行程簽訂,陳冲則指出,「這是他(指王毅)心裡中既定的,但不是我們有共識的!」
由於MOU簽署後,意味著中國大陸的銀行,可以直接來台申請設立分行,但台灣在大陸的金融機構,必須在當地設置辦事處滿2年,才能夠升格為分行,但可能減少不公平的市場准入,簽署時間點可能要到明年下半年以後,立委陳杰、孫大千,以及蔡正元、賴士葆等人都質疑,造成兩地相互開放出現落差。
對此,陳冲表示,金管會已發現類似這樣不公平的現象,當然也非常在意,因此,會併同考慮,不過,他也指出,兩者的簽署,是可以脫鉤處理。
在ECFA方面,對於雙軌制的作法(官方和官方談,民間機構和民間機構談,且同時進行),他認為,仍然應該是官方對官方來談,特別是金融產業;金管會也早在3月19日時,向經濟部表達意見,將金融服務業納入早期收穫項目。
此外,金管會承諾9月底以前,連動債和解比例達5成。據統計,截至今年9月21日為止,申請銀行公會評議的連動債爭議案件,銀行已和投資人協商和解有9,011件,比例由7月初的10.98%,快速提升至40.71%。
金管會主委陳冲指出,若是沒有和解,進入法律訴訟程序,銀行勝訴的機會達85%。金管會也積極鼓勵銀行與客戶進行和解;根據數據,在連動債和解方面,屬於97年9月1日以後發行的雷曼兄弟連動債,銀行已經全數完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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