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移審高院被裁定羈押後,昨天提出抗告。對合議庭認為他曾任總統,潛逃管道較一般人更為熟稔,扁辯駁,他已經卸任,法官所指的潛逃管道,他根本碰不到、也做不到。
另外,他也交代扁辦查過合議庭三位法官的背景,證實都不是他所謂的「蔡守訓們」,他要認真打好二審官司,針對案情來說服合議庭,力爭自己的清白。
高等法院承審扁案合議庭經過多天閱卷後,廿九日決定,首次準備庭定於十月九日召開,將傳喚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等三名被告,針對國務機要費部分先行審理。至於陳水扁涉案部分,將待詳細閱卷後,再決定庭期。
據了解,陳水扁除了親自撰寫抗告書外,為他辯護的高院公設辯護人郭書益、李廣澤前天到台北看守所探視扁後,也在扁的委託下,替他提出抗告。
陳水扁又辯稱,海外另外的五點七億元,早已被瑞士檢方凍結,合議庭指他仍有隱匿資金,一旦潛逃到海外後,仍有優渥無虞的生活及保障,這些完全不是事實,因為這些錢他早就交代陳致中發函給瑞士當局,設法讓這些錢能順利匯回來,全部捐作公益。
為了證明他沒有逃亡之虞,陳水扁已經交代扁辦人員,拿著他的護照到外交部註銷護照,準備在高院開庭時,當庭呈交給合議庭。
扁為了證明他無逃亡之虞,在抗告中強調,二審可以一造辯論後宣判,他如果逃亡,合議庭一樣可以重判他,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他沒有必要逃亡,尤其他一再重申「愛台灣」,更不可能離開這塊他深愛的土地。
扁重新回聘的律師石宜琳表示,二審訴訟過程不會像一審一樣,因為律師團一致認為,二審法官相當重視人權,因此最好的策略就是可能的配合法官審理跟調查。
扁辦也承認,目前陳水扁本人的護照在他們身上,擬前往外交部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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