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新店大香山濫墾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但廿三公頃林地被剷平的山頭,猶如不定時炸彈,若遇上如南部八八水患的大雨量,隨時可能發生土石流慘劇,但礙於司法單位「保全證據」的限制迄今無法補強,讓山下數萬居民生活在恐懼當中。

曾任板橋地檢署檢察官的現任郭姓律師表示,保全證據需視狀況而定,比方說一起謀殺案,如果現場證據蒐集齊全,就可請家屬處理遺體,如果為了保全證據,繼續讓十多名警政人員留守現場,這未免不合情理。

律師:保全證據 視情況而定

他認為,竊占國土與濫墾開發是既定事實,拍照蒐證即可確認犯罪事實,但山坡地水土保持是為了大眾利益,如果還執著於所謂的保全證據,未免食古不化。

縣政會報昨討論大香山青潭段濫墾案善後問題,農業局、政風處表示,經土木技師鑑定後,遭濫墾剷平的山頭雖未有立即性危機,但如不做好水土保持,一旦降下與南部八八水災的相同雨量,恐怕引發土石流。

縣府人員透露,曾多次與檢方與院方溝通,希望先行補強,但都被以「保全證據」為由打回票,目前只能望山興嘆,祈禱上天保佑,不要讓小林村的滅村活埋意外再度發生。

農業局長蔡光榮表示,目前研擬兩個腹案,首先是要求犯罪嫌疑人,亦即涉嫌挖空剷平大香山的行為人,必須負起恢復原狀的責任,否則將依水土保持法開罰,未來若因此釀災,行為人與連帶人必須負起賠償責任。

若遇八八大雨 恐爆發土石流

其次,如果有立即危機,縣府可以用「代位履行」的方式,先委請廠商補強水土保持,再向行為人求償,類似「我消費,你付款」的概念,粗估基礎水保建設至少需五、六億元。

但縣府人員透露,無論是哪種方式,前提都必須要司法單位願意放寬「保全證據」的限制,否則等到宣判定讞就來不及了,目前任何方案都是空談。

位於北縣木柵與新店青潭的大香山區為國有財產局土地,民國九十一年開始就遭人蠶食濫墾,廿三公頃綠意盎然的山頭如今光禿禿,今年七月台北地檢署偵結後,對涉案人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