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讀台大博士班的簡姓市民,昨天收到台中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查封登記函,依債權人提出損害賠償強制執行查封土地,因他還在就學,也未有財務糾紛,名下並無財產,令他一頭霧水;執行處調查後坦承,是同名同姓寄錯信的烏龍,已請債權人寫信致歉。

彰化市同鄉會會長張山明昨天向本報投訴,這封由台中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寄出的信,讓收到的簡姓市民嚇一大跳,以為是詐騙集團的技倆,但也擔心是地方法院的查封公文,按照連絡電話打去,果然是執行處寄的查封登記函,全家人都很緊張,平日奉公守法,怎會遭查封不動產。

張山明表示,簡姓市民是彰化同鄉會的會員,收到法院通知不知所措,經他詢問法院執行處,得到的答覆是簡姓市民如有損失,可以請律師代提訴訟。他們很不解,明明是法院寄錯信,收到錯誤通知的人,還要自行找律師處理,真是莫名其妙!

目前為台大博士生的簡姓市民說,他還在讀工程科學研究所,未就業也沒有與他人有財務糾紛,怎麼會被強制執行損害賠償?經訪查,他住北區,有位同名同姓的人住在北屯區,質疑可能是執行處未查清楚身分證字號,造成寄錯信的烏龍。

執行處表示,寄出查封登記函的地址,是依債權人提供的資料,該處一個月要處理四、五百件查封登記函,難以一一查證,獲悉簡姓市民的反映,已請債權人專程寫信,為造成他的困擾致歉,強調簡姓市民沒有被查封的損失,所以也沒必要去找律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