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國名花「段玉」蒲鳳屏,與旗下金釵駱姓女子,因酒店業務發生爭執,竟在部落格上貼文,以「卅八歲陪酒小姐的變態行徑」為題目,披露駱女陪酒「歷史」,並指稱駱女因太老被迫離職,但駱仍利用「段玉」人脈大賺女人皮肉錢。檢察官昨天依誹謗罪嫌起訴蒲鳳屏。

起訴書指出,蒲女在部落格上,指稱駱女已婚、育有二子,有多項前科,尚在假釋中。駱女在十多年前,曾在大台北地區各大酒店任職陪酒小姐,去年中因超齡因素已不適任,遭公司強迫離職後,利用「段玉」人脈賺取皮肉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