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購物滿意度低,兩岸都一樣,但台灣電視購物受到《消費者保護法》約束,消費者可依該法規定,7日內無條件退貨。而大陸則由廣電總局發布管理辦法對電視購物進行監管,對大陸消費者來說,想要維護消費者權益可說是困難重重。

電視購物歸屬商品零售業,理應歸工商部門管理,但就大陸的國情而言,工商部門管不了電視台,根本開不出罰單。大陸消費者一旦發現受騙,即無法退貨又不能索賠。

管理辦法新瓶裝舊酒

大陸廣電總局今年9月發布管理辦法,把電視購物的管理納入到電視廣告管理。儘管廣電總局這次對電視購物播出的時長、時段、內容及推銷方式等做出規定,甚至也規定電視台必須對播出的電視購物廣告和節目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大陸消費者認為,廣電總局的這一規定,除非加強執行力,否則仍是新瓶裝舊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