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大陸教育部推出義務教育教師績效工資法,要求國中國小教師工資分基本工資七成和績效工資三成,從今年一月一日起發放。不過9月27日南京市政府才推出實施細則,將薪資分成12級,教職員可自行「對號入座」。
由南京市人事局、財政局、教育局擬定的《南京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規定,南京市市屬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工資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工資,分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
所有教師均可按崗位、任職年限和工作年限等查到自己的「底薪」;學校管理和行政人員基本工資也都有章可循。
根據《實施辦法》,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員現行常規性和一次性津貼補貼,以及單位自行發放的津貼補貼獎金,必須全部歸併。已經批准執行的交通費、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等三項補貼專案保留,不納入績效工資。實施績效工資後,各單位不得自行發放任何津貼或獎金。
歸併後的津貼和年終獎金將全部納入績效工資,且將按照行政隸屬關係,由同級政府人事、財政部門按照「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工資」的原則,確定津貼額度。
基本工資按月發放,又分崗位津貼和生活補貼兩項。崗位津貼按崗位、任職年限和工作年限分為12級,生活補貼不分崗位差異,同一行政區域採統一標準。
績效工資則是依照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由學校按規定分配。市屬義務教育學校導師津貼,國中導師每人每月400元、小學導師300元人民幣按月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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