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吳敦義指示法務部必須在12月底前,完成欠稅大戶禁奢條款的立法或修法工作。法務部常務次長吳陳鐶昨天表示,時間上應該沒問題,法律事務司將在兩周後提出明確的條文內容。法務部同時決定,「孫道存禁奢條款」,將增訂入行政執行法中。
吳陳鐶昨天主持「行政執行法修法研修委員會議」,會中多數法務部署、司等一級首長達成共識,直接將「孫道存禁奢條款」增訂入行政執行法,不再等待司法院研修中的債務清理法草案,即擴大版破產法;破產法已有16年未修正,未來將涵蓋公司重整規定。
吳陳鐶表示,由於欠稅人不一定是「破產人」,因此擬訂中的債務清理法關於禁奢的規定,恐怕在適用欠稅人會有些問題。至於,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內已經有一條關於禁奢規定,法務部將把該規定所指「不得逾越一般人生活條件」,違反規定者將拘提、管收等規範,作為增訂行政執行法禁奢條款條文的重要參考。
法務部希望能在立法院本會期完成立法。因此決定密集召開擬制與修改相關配套法令的會議,吳陳鐶說,兩周後的下次會議,法務事務司就要提出具體條文。
前太電董事長孫道存,欠稅高達3億餘元,卻仍能一擲千金、娶年輕嬌娶,送女友鑽戒,居住豪宅,引發社會相當負面的觀感,同時引起納稅人廣泛反感,包括立法院對法務部執行欠稅追討的績效大感懷疑,行政院新內閣受到社會極大壓力,吳閣揆指示法務部長王清峰,必須在3個月,即最遲12月底前提出增訂禁奢條款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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