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家弊案中的龍潭購地弊案,引發前朝三名高官遭懲戒撤職。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後,認為行政院前祕書長劉世芳、國科會前主委魏哲和、科管局前局長李界木等三人,在龍潭案中枉顧法令,違背職務,彼此相互勾結,浪費百億公帑,嚴重敗壞官紀,二日議決三人全部撤職,並各停止任用一年或三年。
對於公懲會的處分,現任高雄市政府研考會主任委員劉世芳表示,將辭去研考會主委一職,並聲請再議。
高雄市長陳菊則表示,這是針對性的政治整肅動作,她將改聘劉世芳為無給職市府顧問,繼續為高雄市政打拚。
劉世芳也強調,行政院祕書長為幕僚身分,並無對龍潭購地案作成決策的權力。並且目前全案仍在司法調查中,公懲會竟急忙作成懲處,與一般公懲案件中,「先刑後懲」慣例不合。
公懲會自民國卅八年政府遷台後,議決政務官撤職處分僅卅多人,其中今年九個多月,就議決七名政務官層級高官撤職,占過去五分之一的比例,單單昨日一口氣就撤職三名政務官,凸顯「監察院開鍘、公懲會打虎」整飭官箴。
劉世芳之前擔任財團法人二○○九世界運動會基金組織委員會常務董事、魏哲和擔任交大榮譽客座教授,李界木則退休。三人中李界木被認定違失情節最重,故停止任用三年;劉、魏二人則各停止任用一年。
監察院是在今年七月三日彈劾三人,移送公懲會懲戒。經公懲會審議後,認為李界木身為科管局局長,竟圖鉅額賄賂,不積極推銷科管局開發管理的銅鑼園區,反而耗費公帑,購買原應無償移轉的龍潭科技園區第一期公設用地,圖利特定廠商達裕公司。
另違反政府採購法,逕與達裕簽定高達八十六億餘元的「土地先行使用及買賣契約書」,圖利達裕迅速高價脫售龍潭科技園區土地。
魏哲和則是曲承上意,修改科工園區審委會第卅七次的會議議程,將龍潭科技園區納入科工區,由討論提案變更為臨時動議,未實質審查,圖利達裕公司。
又魏哲和身為國科會主委,坐視下屬科管局不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逕以協議向達裕公司買地,使審委會淪為橡皮圖章,致龍潭案損害擴大。
劉世芳違背當時長官行政院副院長林信義的裁示,逕行將原由經濟部工業局主辦的公文,指示所屬撰函逕復國科會,原則同意龍潭園區納入科工園區,有利國科會及科管局主導廣輝公司設廠龍潭園區的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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