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電視新聞台直播並報導大陸閱兵新聞,引起爭議。行政院新聞局昨天舉行諮詢會議,認定相關播出內容為新聞事件的即時報導,且屬「本國自製」,毋須事前送審,也沒有處罰的問題。
新聞局昨天邀集學者專家,逐一檢視本月一日部分電視新聞頻道所播出的大陸閱兵內容,與會者從該等節目的內容及呈現方式認定,這些節目是新聞事件的即時專題報導,也為本國自製,並非屬於大陸地區的廣播電視節目,因此不適用大陸地區廣播電視節目在台播映之相關規定,不需要事先送審。
根據「大陸地區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廣播電視節目進入台灣地區或在台灣地區發行銷售製作播映展覽觀摩許可辦法」,大陸製作的廣電節目必須經過審查許可後,才能在台灣播送。新聞局廣電處表示,基於我國是言論自由國家,國內電視台自製的新聞報導中選用的畫面,無論是自行拍攝或由國外電視台提供,均屬合法,不需要事前送審,也就沒有違法處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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