淹水救助金發放也扯上選舉綁樁疑雲?五日屏東縣新埤鄉長何耀榮率領近百鄉民到社會處抗議,指責淹水受災戶名冊黑箱作業,任由縣府祕書也是鄉長候選人林愛玲違反行政程序,跳過鄉公所直接核發救助金,疑有期約賄選綁樁行為。社會處長李涂怡娟表示,一定要經由鄉公所蓋章才算數,不會違法發放。

被指利用協助請領淹水救助金涉嫌綁樁的林愛玲反駁說,當初是接獲鄉親反映,村長不出證明,鄉公所又推給縣政府,受災鄉民不知該怎麼辦,才集合找她幫忙,她站在縣府祕書立場,幫助鄉親填好格式請村長出證明,再陪他們去社會處補件,難道便民也有錯?她自認是清白的,跟選舉無關。

林愛玲反駁 便民難道有錯

新埤鄉申請八八水災救助金引發抗議案件,是因淹水範圍太大,縣府委託屏科大、台大教授依降雨量及等高數值,劃定免勘驗區域,免去受災戶要申請、複驗等程序,申請後直接撥款救助,但在免勘驗區域外的受災戶,必須提出照片或村里長證明申請。

新埤鄉公所申報每戶四萬元淹水救助金,有一百五十一戶被打回票,原因是他們在免勘驗區域外,沒有附照片或村里長證明,上周有五十九名受災戶透過縣府祕書林愛玲申辦,引發鄉長何耀榮不滿。

社會處說明 不會違法發放

何耀榮質疑縣府祕書瞞天過海,沒有經過鄉公所申報,黑箱作業讓部分人過關,就是因為林祕書是民進黨徵召新埤鄉長候選人,要來對抗國民黨提名選連任的何耀榮。

社會處長李涂怡娟表示,依淹水災害救助金規定,必須由鄉公所提報縣府申請救助金,所以祕書林愛玲幫忙請村長出證明的五十九件,未經鄉公所蓋章,不能核准,更何況鄉公所自己送件六十九件申請案也未蓋章,一樣要退回鄉公所蓋章,社會處才會核發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