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個體戶解禁帶來的效應,讓過去必須跟大陸人借人頭戶、高達500位台商可望名正言順的「浮」出檯面!東莞市台灣事務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陳錫輝表示,該政策的出爐,有利於讓隱性的台商「浮」到上面,避免一些法律和債務的糾紛。
《廣州日報》指出,在個體戶尚未解禁之前,台灣居民不能以個人名義登記註冊,在東莞經營個體的台灣人,只能「借」大陸居民的名頭來登記、註冊,而台商只是以幕後老闆的身分出現,不能開(公司)票據等,因此也引發一些經濟上的糾紛。
以台商陸先生來說,他在廣州荔灣廣場經營玉器鋪,店面不大,生意卻很好,由於廣東台商不能用實名進行工商註冊登記,因此一直以來,因為店內的法人代表不是他,而是大陸一位遠親。
陸先生苦惱地說:「這樣經營的麻煩可多了」他經常得向初次打交道的生意夥伴解釋這個問題,「我這個老闆是幕後的老闆,人家一看營業執照,竟然不是你自己的名字,肯定有疑問」每年遇到納稅、審核、各類辦證的問題,也是相當麻煩。
對東莞率先放開個體工商戶登記,有大陸市民擔心,由於兩地法律不一樣,假如發生台商老闆生意虧錢逃走,員工的權益該如何保障?
陳錫輝反應,由於相關文件對店面的規模、經營面積和人員等都有規定,而且這次只是針對個體工商戶,又不是較大規模的工廠,因此像這類的問題不會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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