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的地產公司「不務正業」跨行經營的酒水各有不同,但幾乎有一個共同點就是,做酒的啟發,最早來自於自身的酒水需求。
一家酒水公司的負責人說:「我們集團公司做房地產好多年了。專案推廣、人情往來、業務洽談都要用到酒。最早我們都是去酒水批發商那裡團購,一年總要一兩萬瓶。但是後來發現兩個問題。一是經過多層加價,價格偏高;另一方面則是,品牌相對單一,總是老面孔。一個偶然的機會,集團老總去了一次法國,看到當地的葡萄酒非常好,而且價格也合適。於是,決定自己建立一個酒水公司,一方面滿足企業內部需要;另一方面則逐步推向市場。」
中田集團董事長錢志發也說,「從2005年開始,我就考慮尋找房地產之外的專案。因為應酬多,經常在酒桌上。也正是因為這樣,我碰到了一款澳洲產葡萄酒──傑卡斯,感覺非常不錯。於是,我專門趕到澳洲考察,最終決定創立中田酒業,從事澳洲紅酒的推廣。當然,這些酒我們企業自己也要消耗很大一部分,另外一些業務上的夥伴也需要不少。」
提高企業知名度也是賣酒的另一目的。「從短期看,我們看重的是這一行業的品牌延伸作用和文化傳播作用。」理想酒業的總經理俞春雨說,很大程度上,房地產企業是缺乏文化延伸的。有很多很大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建了很大的樓盤,賺了很多錢。但是,除了業主之外,很可能沒有人聽說過這麼一個企業。企業的知名度、美譽度都難以體現。而酒水是消費品,會在消費者之間相互傳播,最終起到提高整個集團美譽度、知名度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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