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預定將桃園地區汙水下水道系統水資源回收中心設在蘆竹鄉蘆竹村,當地三百位居民六日到縣府拉白布條抗議,認為汙水廠就設立在「田中央」,恐會環境汙染,但水務處表示,汙水廠並不會造成臭味或汙染,會再與居民溝通。
在蘆竹鄉長趙俞菊蘭、自救會長趙秋蒝及多位村長、地方民意代表率領下,蘆竹村、宏竹村民近三百位農民到縣府抗議。農民表示,縣府計畫在蘆竹村廿三號埤塘附近設立汙水廠,由於汙水廠主要處理桃園市、龜山、八德等地的汙水,對當地居民相當不公平。
居民質疑汙水廠環評未通過,縣府卻計畫辦理用地強制徵收,面積達十六公頃,恐有官商勾結的可能。
但水務處長李憲明表示,汙水廠用地早在民國九十三年就已經決定並完成變更,六年來也一直與地方協調,無奈至今仍然無解,加上中央補助款目前已進入核定階段,說明會也開過,所有溝通工作絕未遺漏。
依照縣府原本規畫,預定今年取得用地,明年上半年度工程將上網招標,不過地方民意堅決要求易地另建,在無法達成共識下,汙水廠要動工,還有得等。
發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