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鄉八十多名承租縣有地的農戶組成自救會,六日向屏東縣議會陳情,指縣府不但將承租數十年耕地變更為建地,最近又向他們追繳五年建地租金,手段粗糙且鴨霸。縣議會祕書長吳松薰代表議長接受陳情,認為縣政府在行政程序上有瑕疪,將組專案小組通盤處理縣內類似土地問題。
自救會會長林木生表示,長治鄉德協及德成兩村有兩百多戶,自民國卅三年起陸續承租屏東縣有耕地,並按期繳交租金至今,六十多年來承租人落地生根,二、三代下來,該地區已形成社區型態。
64年已變更為建地 仍收耕地租金
但是今年九月一日起,承租農戶先後收到屏東縣政府追繳五年房地使用補償金繳款單,文中並意指承租戶違反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終止租約,追繳金額少則數萬元,多則達百萬元,並限期繳納。
會中,承租戶罵聲不斷,他們的心聲是,縣府早於六十四年間就將這些耕地變更編定為鄉村乙種建築用地,但承租戶在未被告知下仍然繼承租土地繼續農作,如今縣府片面認定他們違反耕地使用,不但終止租約還追繳五年建地使用補償金,令承租人難以接受。
議員張惠怡為承租戶抱不平說,縣府在六十四年變更土地編定,就應該依三七五減租條例詢問承租人繼續意願,或是依該法給予承租人補償,但卻未善盡告知義務,還持續向承租戶收取耕地租金。
事隔30多年才藉口解約 被批鴨霸
她表示,事隔卅多年才藉詞承租戶違反租約並追繳補償金,無視貧農權益,也等於逼農民走上絕路,決定組專案小組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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