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解讀中國城市化指標漸受重視,成為各地評量經濟發展的標準。《南方都市報》社論指出,政府不應盲目以城市化衡量經濟發展。相反的,社會福利、教育資源的保障與投資才是政府積極投入的重點項目。
新中國成立一甲子,成績幾籮筐。其中,總量層面的數據傲然乎同儕自不必說,在產業、城鄉等結構領域,也有些光鮮的指標,顯示著中國經濟不僅在增長,而且也在發展。近年來,隨著政績考核對短期增長速度的認可度有所降低,民生領域的城市化率指標逐漸引起重視,成為用來衡量國家和地方經濟發展水平的新時髦指標。
中國城市化率從1949年解放初的10.6%提高到2008年的45.7%;城市總數由132個增加到655個;城鎮人口達6.07億,百萬人口以上特大城市達118座,還有超大城市39座。
然而因歷史、因國情而形成的「城市迷信論」其實是缺乏國際經驗支持的。有例為證,在《2009年世界發展報告:重塑世界經濟地理》中,韓國的城市化率比日本高15個百分點,而後者人均GDP約是前者一倍。目前,日本的城市化率不足70%,也不到經濟地理學者認為的所謂「逆城市化階段」。相信這兩個亞洲近鄰在統計口徑上差距有限,但應沒有多少人據此就一口咬定韓國經濟發展水平領先於日本。
從此出發,當前中國以城市化、城鎮化進展來衡量民生水平、經濟發展的風氣應盡早 引起警惕。筆者認為,城市化決非衡量經濟發展水平的關鍵指標,低保救助、就業保障、教育公平、醫療援助等才是增長之外社會文明、經濟發展的標誌性舉措,理應成為群眾滿意、政績考核的硬槓槓。
在國家層面,中央政府宜專注於地域、戶籍間的福利取齊,推動民眾族群平均福祉的公平化進程;在各地層面,地方政府宜更強調循序漸進、科學發展,既不宜以行政力直接推動新增農村人口「身分進城」,更不宜以必經過程為理由坐視或合謀地價、房價操縱。
中國改革以來的城市化「奇跡」,數據基礎也相當可疑:一者,上世紀80年代的突飛猛進有「知青返城」因素存在;二者,當前的城市化率水平則因未充分納入進城農民工而存在顯著低估問題。
換言之,當前以城市化率衡量社會經濟發展的做法是無法令人信賴的。如果任某些地方、部門醉心於城市化率指標,或者規畫目標早已實現而不自覺;或者多數被置入城市叢林的人並未能享有更多綠地和清新空氣;或者在有意無意中,又人為造出農村和城市、農民和市民,以及農民和農民之間新的福利鴻溝。凡此種種,不僅是因小失大,而且幾乎是南轅北轍了。
(摘錄自《南方都市報》2009-10-06,作者沈洪博為經濟學博士。原題為:「我國的城市化『奇跡』亟須辯證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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