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以安全理由不准疆獨的熱比婭入境,說她是恐怖份子,但行政院長吳敦義又說他沒這樣說。可是前一個月,蘇俊賓還說她是人權鬥士呢!

渺渺撤展遭列黑名單

澳洲墨爾本影展要放熱比婭「愛的十個條件」,中國參展片退出抗議,港台合資的「渺渺」也在內,蘇俊賓大怒,說「渺」片退出踩到了兩條紅線:國家主權和普世人權價值。「渺」片拿了新聞局400萬國片輔導金,代表國家,撤展是不忠,熱比婭和疆獨是「普世人權價值」。最後政府開恩不沒收輔導金,但以後不給了,列入黑名單。

這就像要整肅支持統一的范蘭欽,就說他踩到「對國不忠」的紅線一樣。

奇怪了,前一個月如此大義凜然,那這個月在台灣播放,不是該由馬英九剪綵、大事推介嗎?陳菊卻叫此片撤展,政府沒說踩到紅線,台獨倒是開罵了,什麼中國施壓、以商圍政、被迫害妄想症、畏懼中國、得寸進尺、叛徒台奸、吃人夠夠、退無可退、蠻橫手法、新警總,還說這部片子是斯巴達300壯士抵抗波斯大流士的「溫泉關」。全島哭聲震天,說要請熱比婭來藏、疆、台3獨合流。

國家主權標準一團亂

事實上,分裂國土、製造民族仇恨、暴動殘殺人民的藏獨、疆獨勢力,才是踩到了「主權和人權」紅線。熱比婭來台,應是要以「暴力分裂國土」逮捕治罪的,但政府把她列入黑名單,不准入台,又不讓她「投案」;而另一位以行動要求美軍占台,犯同樣罪的,又不准出,不讓他「歸鄉」,這與戒嚴時代的「國家安全」標準有何兩樣?

現在踩到紅線的只剩范蘭欽,他偷偷說要陸軍占台,不可饒恕,但比他職位大得多的「國策顧問」又可以公開向十一國慶的解放軍致敬。「國家」?「主權」?這是啥米碗糕?

學者石之瑜說:「在台灣,自由權利自始不屬於具有公務員身分者,公務員內心設若具有牴觸社會多數人之情感或思想,不為多數人信任,縱使無礙公務,甚至設法隱藏內心想法,仍非自由保障的範疇。甚至公懲會明文認為,郭冠英初始隱藏想法,還是罪證。而這種要求交心與忠誠查核的思維,正是古典自由主義者所大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