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大巨蛋案又出現重大變數。台北市政府2日發文遠雄巨蛋事業公司,要求遠雄依監察院糾正文,限期30天內恢復原協力廠商日本竹中工務店。遠雄企業團董事長趙藤雄昨(7)日火力全開,表示:「市府要求我30天內恢復原協力廠商日本竹中工務店?這不就像綁標一樣?除非把我斃掉!否則絕對不可能!」遠雄還是會依法履行巨蛋合約,不會更換協力廠商。

趙藤雄昨日在各大媒體刊登「大巨蛋的真相2」巨幅廣告,下午又親自站上火線召開記者會,痛批劉培森當初要求趙藤雄簽署6份不合理、索取龐大利益的文件,而且親口向趙藤雄放話威脅說:「你如果不簽,我也絕對有辦法讓你蓋不起來!」之後巨蛋就碰上市府不准更換協力廠商、打行政訴願、工程會訴願函要台北市政府作適法辦理等種種波折;如今,台北市政府、議會、到中央的監察院,都隨他一人起舞,這樣國家還有前途嗎?

趙藤雄直指,監委引用錯誤法令條文,還要「硬ㄠ」、事後用記者會和新聞稿更正,搪塞、掩飾糾正文的大烏龍。

趙藤雄也說,監委指稱國際棒球總會IBAF國際標準棒球場規則的提供者美國HOK,觀眾席設計不當。難道世界第一的設計團隊HOK,還設計不當?這豈不是「外行錯當內行」,用台語講,這叫作「教產婆生小孩」。

弔詭的是,監察院將糾正文的正本給了行政院工程會、副本給台北市政府。可是,BOT專責主管機關工程會還沒發球、台北市府卻先發球給遠雄,要求遠雄「於文到後30天內恢復原協力廠商日本竹中工務店,並出具該協力廠商承諾書,或提出『不低於原協力廠商所具有之資格』之第三家協力廠商及其合作意願書函復本府。」

面對市府表態,趙藤雄斬釘截鐵的說:「我們不可能回頭找竹中!5年前竹中和劉培森就已經白紙黑字發函給市府,退出巨蛋團隊了,怎麼市府現在反過頭來要找竹中呢?」

遠雄巨蛋法律顧問蔡調彰律師表示,30天後遠雄立場將依行政程序處理,在不更換協力廠商、依約履行原則下,回復市府。遠雄的立場強硬表態,若市府片面要求解約,接下來恐怕將走上申訴、行政訴願、行政訴訟、民事訴訟、甚至跨國國際仲裁等程序;美國HOK也不排除展開國際仲裁、跨國官司,進而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