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前總統陳水扁重要金主之一的股票上市公司「皇昌營造」負責人江程金(見圖,中央社),被控涉嫌侵吞公司承包「東西向快速公路五股段工程」工程款一千五百萬元,並不法圍標「二重疏洪道」兩筆標案,涉嫌違反證交法、政府採購法。檢調七日約談他到案,訊後諭令三百萬交保,並限制出境。
據了解,江程金否認有侵占、圍標情事,辯稱是員工疏忽,將工程款匯至其親友帳戶內,他也沒有指示大育營造等兩家廠商,與皇昌圍標工程,但檢調掌握的事證不利江。
檢調調查,皇昌在九十四年八月間,承包交通部發包的東西向快速道路五股段廿七億元工程,但在九十六年間,皇昌有一筆一千五百萬工程應收款,沒有進入公司帳戶,卻輾轉匯至江程金女兒等親友戶頭,造成皇昌損失。
另九十四九月間,皇昌參與由營建署所發包、總金額高達五十一億元的「二重疏洪道口至華江橋段(第四標)」及「二重疏洪道口至華江橋段管線附掛工程等二項合併」兩項工程。
依照招標規定,這兩項工程必須有三家營造廠參與競標,皇昌營造為了順利取得這兩項工程標案,找來「大育營造有限公司」等兩家公司陪標,從事不法圍標,涉嫌違反政府採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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