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某高二女學生指控「員警繼父」對她猥褻長達一年,求助母親卻未出面阻止,她被迫中秋節前打一一三求援。縣府社會處已緊急將被害女子安置。遭指控的員警偵訊時矢口否認,辯稱繼女六年前參加偶像歌手簽唱會時遭色狼猥褻,產生創傷後被害症候群,此後將歹徒幻想成是他。

由於雙方各執一詞,警方暫時沒有對員警做出任何處置,地檢署已介入調查,不排除安排對質。

社會處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組長王秀珍表示,女學生透過一一三專線報案,很清楚的描述繼父從一年多前開始對她侵犯,如何猥褻、強制性侵,社會處立即安置。

女學生向社工表示,繼父都是趁母親還沒下班前、自己又剛好輪休的時間在家侵犯她,時間長達一年多。她曾向母親哭訴,母親僅口頭告誡丈夫:「若有,別再做了」,未極力保護女兒。女生失望之餘,只好求助家暴專線。

經社會處通報地檢署,被害人也向檢察官陳述被害經過,警局督察室聯絡上員警,陳述內容卻大不相同。

督察長賈樂吉表示,員警說繼女六年前國小四年級時,參加偶像團體SHE簽唱會時遭到陌生男子上下其手猥褻,從此後就變得怪怪的,經常幻想被人猥褻,結果把對象移轉到他的身上,他問醫師這可能是「創傷後被害症候群」。

女學生的母親也認為丈夫不會對女兒做出如此離譜的事。據了解,女學生是前夫所生,母親又和繼父生下一個弟弟,雙親比較疼愛弟弟,又經常目睹兩人酒後互毆,員警向督察室表示:「女兒一心只想要離開這個家」。

由於女學生驗不出遭性侵傷害,父母親全盤否認女兒指控,雙方說詞落差很大,社會處著手進行女學生心理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