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終於硬起來了,要對違紀參選的黨員開鍘,祭出開除黨紀處分。可是,黨中央對「撤銷」與「開除」之間的猶豫不決,卻讓人覺得啼笑皆非。詹春柏祕書長說「開除」要兩年後才能重新入黨,而被「撤銷」者,則一年後就可恢復黨籍,因此「事關重大」必須嚴肅處理。講老實話,這些違紀者,早就不在乎了,只有詹祕書長還煞有介事的當一回事。

國民黨中央自己露了餡,因為即使受到開除黨籍的「最嚴厲處分」,最多兩年就可申請重新入黨。而這兩年間,根本沒有任何選舉,所以有無黨籍無關緊要。甚至於可以不受黨約束,還樂得自在。國民黨之所以未能當機立斷,對所有違紀參選以及背後的影武者,採取「一律開除黨籍且至少十年內永不得入黨」的決心,說穿了也是心存僥倖,留個後路。萬一這些違紀者當選了,還可以「黨友」的名義向其招招手。

違記參選者其實是看穿了國民黨從頭到尾就是迷戀著執政席次的多寡,因此沒有勇氣採取壯士斷腕的決心,不敢嚴正聲明即使當選也拒絕其入黨。吳伯雄說得好,一個政黨如果「紀律沒了,整個就崩了」。沒有黨紀就沒有黨魂,就形同行屍走肉。也難怪對違紀參選者以及背後的影武者而言,黨簡直就像尿桶,尿急時需要它,可是平常又嫌臭嫌礙眼,總是把它丟得遠遠。國民黨如此沒有骨氣,也難怪會淪落至此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