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如已故搖滾巨星麥可的戀童醜聞!台南縣蔡姓男子收留逃家輟學的十三歲少年長達一年,期間不僅對他呵護備至,還購買電腦供對方上網玩遊戲。由於警方尋獲少年時,發現他曾經被蔡某性侵,法官不僅判刑四年多,還判賠八十萬元精神慰藉金。
不過,蔡姓男子在問訊時,也跟麥可一樣,從頭到尾都否認曾經性侵少年,還對好心收留對方卻反遭陷害大呼冤枉。但因少年檢具醫院驗傷單,加上蔡某也沒有通過測謊,仍被法官認定罪證明確。
九十五年十月初,家住南縣新豐區的蔡姓男子,與年僅十三歲的逃家少年偶遇,因對方長得眉清目秀,加上又經常逃學、逃家,讓蔡某心生憐惜,於是帶回住處收留。月入只有三萬多元的蔡某,不僅提供少年吃住,還拿錢讓他繳學費;甚至還幫他買電腦,讓他可以盡情地上網玩遊戲,呵護有加。
但因少年長期逃學、逃家,被警尋獲。問訊時,意外發現少年曾多次被要求替蔡某「打手槍」,甚至慘遭肛交性侵,於是依妨害性自主罪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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