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吳育昇點名故宮副院長馮明珠持有香港身分證,等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身分敏感。馮明珠強調,香港政府並無取消身分證的相關條款,因此只要三十六個月不回港,身分證就會自動失效。

我國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證者為數不少,尤其以香港台商最多;由於政府公務員具此身分,將引發雙重國籍問題,因此我方政府派駐香港人員均在取得此身分前正式提出放棄。若以此,馮明珠擁有所謂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證,已屬違反規定。

官員舉例,前新聞局駐港「光華文化中心」主任江素惠因居住滿七年,取得此身分,引發爭議;而她的繼任者路平,在港居住期也將在明年一月滿七年,必須聲明放棄,才不會與中華民國身分衝突。

故宮院長周功鑫之前被立委踢爆在大陸置產,如今副院長又被指出持有香港身分證,故宮正副院長的認同以及他們與大陸的關係,讓立委跳腳。

昨天列席立法院進行業務報告時,馮明珠表示,她因為出生於香港,所以有香港身分證,但她並沒有一九九七年回歸後,中國所發的特區護照。去年上任時,她透過人事室向上報備了自己持有香港身分證的事實,同時也去函香港政府表達放棄的意願。

馮明珠表示,去年十月香港入境事務處來函指出,依據現行法例,並沒有放棄香港居留權的條款。但凡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分證人士,若非中國籍永久性居民,取得香港以外任何地區的居留權及不再長居於香港後,連續卅六個月以上不在香港,將喪失永久居民身分。馮明珠說,她從去年上任後再也沒有返回香港。

根據香港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實施的入境條例規定,非中國籍人士擁有香港永久居留權者,要喪失其永久性居民身分,只要有連續三十六個月不在香港,就喪失其永久性居民身分,由於香港與美國為普通法系國家,以個案正義為主,是否喪失與否,最終要由香港政府核實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