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登記在案的寵物業有三百廿五家,動物疾病防治所將在明年辦理年度評鑑,針對飼養場所、寵物管理及來源等逐一查核,評鑑結果將列入每三年業者換發許可證的考核標準之一,保障消費者權益。
由農委會頒布施行的寵物業管理辦法,今年修訂並更名為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且僅適用犬隻買賣、繁殖及寄養。北縣動物疾病防治所長蔡宗益表示,北縣依該辦法核發業者寵物業許可證,總計共發出三百廿五張。
蔡宗益說,北縣核發認定標準較北市寬鬆,除了中央法規要求的限制條件外,在營業場所部分,則要求業者不得妨礙安寧為前提,但未對土地區分嚴格規範,目的在於儘量將業者納入管理並加以輔導,同時,每年七月都會對業者進行現場查核,了解實際營業狀況。
蔡宗益指出,北縣在過去三年都有試辦評鑑工作,明年將納入正式業務並列入業者每三年換發許可證的考核標準之一,評鑑內容包括飼養場所設施、寵物照顧管理情形、寵物買賣現況、各項紀錄表填寫、遺傳疾病篩檢、許可證懸掛位置及寵物棄養處置等。蔡宗益說,評鑑結果將分為優、甲、乙、丙四等,結果出爐後將會公布優及甲等業者並公開表揚,至於乙、丙等業者將會要求限期改善,以確保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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