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席次再減少一席!國民黨籍台中縣立委江連福被控拿五萬元給太平市民代表陳連吉,並要他「到箍人」賄選案,刑事部分一、二審均判無罪;台中高分院民事庭九日認定其給錢是為拔樁、固票,非正常助選活動經費,蒐證錄影及錄音帶具證據能力,維持一審原判,判決當選無效定讞。

江連福(見左圖,鄧木卿攝)表示,全因對手設局陷害,他重申哪裡跌倒,就從哪裡爬起,會推出適當人選,繼續服務選民。落選對手簡肇棟則表示,只是替鄉親打擊賄選,未來將爭取黨內提名再投入立委補選。

刑事獲判無罪 民事大翻盤

據悉,江連福有意推出女兒江荳,同黨籍的太平市長余文欽也當仁不讓,民進黨縣黨部主委郭俊銘、縣議員何欣純都有意願。台中縣選委會副總幹事劉祥俊說,將於三個月內辦理補選,趕在台中縣市選委會明年一月十六日合併前完成。

判決指出,江連福九十六年十一月十四日,到陳連吉住處拜訪尋求支持,並交付五萬元,請他在選舉時「到箍人」、「到喊票」,陳事後聯繫江前來退還五萬元,退款過程都被錄下,另有MP3錄下雙方對話。

刑事部分,一審認定該錄音不具證據能力,判決無罪。檢方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改認定錄音具證據能力,但認定該筆五萬元應是活動費,不具賄選性質,難推斷為買票之用,維持無罪判決。

交付五萬元 顯與選舉有關

檢方及簡肇棟均另提當選無效之訴,一審民事庭認為,江連福有交付五萬元現金客觀事實。刑事部分採嚴格證據主義,無法認定其賄選;但就民事部分來看,縱然江並未「明示」,請陳代其對外行求賄選,該筆款項的交付性質明顯與選舉有關,判決當選無效。

國民黨立委江連福遭判決當選無效定讞,民進黨昨天呼籲速修《選罷法》,讓涉及賄選遭判決當選無效者所屬政黨負連帶責任,支付補選所需的選務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