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昨天表示,前參謀總長李天羽、前陸軍司令胡鎮埔與前副參謀總長彭勝竹等三位上將,因九十五年飛彈指揮部指揮官晉任異常案,有行政程序瑕疵,經馬英九總統核定各申誡乙次。依軍中規定,上將人事與懲處係總統權責。
國防部昨天公布買官賣官及重大貪瀆案調查最新進度時,作上述說明。
此外,根據國防部公布的資料,陸軍副司令李清國中將與國防部後勤次長室次長王天德中將,因飛指部指揮官人事作業上涉有登載不實行為;另海軍司令部中將委員吳泰然也因辦理國防部高司績優參謀評鑑案,涉及登載不實,分別被提起公訴。
軍方將領透露,李清國於九十五年剛去國防部接任人事次長,還不熟悉業務,即遇「上級交辦」飛指部指揮官人事升遷案,對被提起公訴,亦感無奈,唯基於職業道德以及公務職責,遂一肩扛下法律責任。
國防部官員說,飛指部人事案除三上將遭行政懲處外,另有三中將包括李清國、前陸軍副司令賈輔義與現任後備司令的前陸軍參謀長陳良濬等,各申誡乙次。這起少將人事升遷案,合計至少有十五顆星遭行政懲處。
此外,曾任軍法司長的吳泰然,在任職國防部法規會期間,也因涉及登載不實被提起公訴。陳前總統兒子陳致中於海軍當兵時,吳泰然是海軍軍法處長,為陳致中的直屬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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