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陳昭榮說中國一定強引起綠營抨擊,故宮博物院副院長有香港籍的,也被視為廣義的「中國人」。
本來中華民國的《民法》總則有3處用到「中國」二字。後來在藍綠立委共識下將民法中的「中國」二字全部改為「我國」。從此「中華民國即中國」的法律依據即告消失,但文字學上的依據始終存在,例如在台北商務印書館出版的《辭源》中即解釋中國歷代疆土之範圍在今天是指包括蒙藏疆的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憲法》第4條之「固有疆域」即為中國。
但民進黨始終以中國指大陸,認為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份。中共方面一再強調兩岸即台灣及大陸「同屬一個中國」。扁將藍營逐步綠化,馬英九從有意選總統起絕口不提自己是中國人,亦不用中國二字指中華民國。反而是在520就職演說時說「中華民國在台灣」,前行政院長劉兆玄在530立院院會答詢時也說「中華民國在台灣」,但後來馬總統又3次說中華民國包括大陸地區及台灣(自由)地區(據憲法增修第10條)。最近馬又說兩岸血濃於水的民族情感(有如新加坡),仍是只談兩岸同胞,不提「中國人」。
中國人可有二種定義:一是指華人,凡有中華民族血統者之海內外中國人皆是;另一是指中國這個國家的國民。中華民國既然是中國,中華民國國民亦為中國人。早先身分證上有祖籍欄,以來台已數代之後祖籍為台灣,少於此數代者祖籍為大陸福建廣東等地,當時的台灣人是指身分證上祖籍為台灣者,後來丁守中立委提案去除祖籍欄。自此凡在台灣生、在台灣久居的都是台灣人,甚至連前美國在台協會楊甦棣處長都以此說他也是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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