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總局指出,昨日發生在南二高重大車禍事故,每位罹難者約可獲得五百萬的保險理賠,根據事故遊覽車的行車紀錄器顯示,事故時速一百二十公里,確定超速。

公路總局副局長趙興華表示,事故遊覽車為仙儷通運有限公司所有,該公司旗下有七輛車、九位駕駛員,去年公布的兩年一次遊覽車評鑑,仙儷通運成績為乙等(評鑑成績區分為優等、甲等、乙等及丙等),屬及格邊緣。

趙興華表示,事故遊覽車已向富邦產物投保乘客責任險,每一人傷亡或殘廢為一百五十萬元,每一意外事故之總額為六千六百六十萬元,也依規定投保一百五十萬的強制汽車責任險,以及第三人責任險,但第三責任險雖每一人傷亡為一百萬元,每一事故傷亡最高幾付額度為兩百萬元,因此,事故罹難者的一般保險理賠約可拿到三百餘萬。

另外,一般遊覽車都有參與遊覽車公會聯保額度,每名旅客的保險額度約兩百萬,趙興華初估,昨日事故每名罹難者的家屬約可領到五百萬保險金。

肇事遊覽車所屬的仙儷運通公司,雖然聲稱駕駛及車輛絕對沒有疏失,但翻開公司紀錄,不僅行車安全教育訓練無資料、派車單、行程紀錄不完整、出車前沒有車輛檢查紀錄,更在九十七年度第四季監理所遊覽車評等,獲得丙等評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