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士瑞克保全運鈔車十一日在基隆市發生離譜掉鈔事件,令人覺得不可思議,其中到底有無人為故意的不法情事?刑事局認為有對兩位保全人員深入調查的必要,今天將派員前往該公司了解。

刑事局昨天表示,該起案件自發生到通知運鈔車保全人員,期間經過二個多小時,何以保全連車門未關,「掉」了三袋錢都不知道?而未在第一時間報警,實在很奇怪,故而有合理的懷疑,有必要調查整起過程是故意或是單純疏失?

刑事局指出,目前保全護鈔都有一定的作業流程和規定,如果造成客戶不法侵害,可依法裁罰,但若僅是單純疏失,現行的法規中並無罰則,只能予以告誡。

例如,過去衛豐保全員李漢揚監守自盜,刑事局認為已對客戶造成不法侵害,即予以裁罰新台幣一百萬元。

刑事局表示,如果僅是執行上的疏失,現行法令沒有處罰,但現已研礙對保全業本身疏失訂定罰則,特別是擔任護鈔等特殊任務,藉以強化保全業的管理,避免一旦發生重大治安事故,引起社會大眾矚目。由於台灣士瑞克保全是在九十四年三月併購過去多次遭搶出紕漏的台灣集寶衛豐保全公司,刑事局已決定對該公司的內部控管機制加強抽檢審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