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瑞克保全運鈔車掉落在東明路的七五五萬巨款被何姓機車騎士拾獲,但另一名呂姓計程車司機十二日表示,自己曾打電話報警,有權利請求遺失物報酬金。由於何、呂都只做一半,保全公司將與兩人協調,討論二二六萬五千元報酬金如何分配。
劉建鑫說,公司願依民法給付何男、呂男二二六萬五千元的報酬金。依民法規定,民眾撿到錢,必須把拾得物交付警方,才有權向失主求取遺失物價金的百分之三十報酬。
不過,何男與呂男都只有「做一半」。何男撿到錢,沒報案;呂男有報案,卻沒撿錢。公司會擇日與二人碰面,協商給付金額多寡。
士瑞克說,已將二名保全員停職,等待卅天申訴期後,將解聘二人。公司願先行給付何姓與呂姓民眾報酬,並向二名保全員與側門鎖設計廠商求償。另外,士瑞克轄下六十多輛運鈔車將多增加一道鎖。
運鈔車門打開後,隨車保全員為何渾然不知?總公司控制室也不知情?士瑞克說,車側門電子鎖設計原理為,車門打開若超過公司設定的管制秒數,訊息會傳送至總公司,而運鈔車駕駛室的警鈴也會大作。由於行進中的運鈔車,車側門一路開開關關。開門的時間未超過管制秒數,總公司與隨車駕駛不知道運鈔車載送的金錢已遺失。
刑事局表示,初步認為僅是執勤疏失,並會同主管的台北縣警察局再調查、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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