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貓纜」風波疑雲愈演愈烈。重點在:這是新聞教育的一次嚴重負面教育。議員當然有權質疑貓纜的公安與管理問題;但是手段顯然是過激甚至還有違法之嫌。北市府自然有提告的權利;不過是否也需要檢查自己的管理流程。但最讓人痛心的還是民視的處理方式。
新聞製播的首要原則就是:真實與正確。這個原則的指導下,當議員提供影帶時,就是第一道守門把關的時候,沒有查證就是失職。派出記者跟議員到現場採訪,卻不是主跑此條路線的記者,要請原來路線的記者幫忙查證,這是第二道守門;到了現場隨著議員的指責而起舞,沒有做出自己的客觀與公正的判斷,記者成了標準的「傳聲筒」!回到公司主管新聞者,只知見到「獨家」而欣喜,沒有再進一步做雙向查證,就馬上打出「獨家」,強力主打,這種搶獨家而不擇手段的作風,已經是公然自毀自己的新聞專業立場與倫理。
民視還有一個更大與更嚴重的錯誤,就是事後被市府踢爆是「假新聞」,發表聲明,卻把責任全都推給議員;自己在前面沒有守門,也未查證,事後有問題把責任推給消息來源,那麼日後還有誰敢提供新聞線索給你呢?還有既知自己在新聞製播上出了問題,就應馬上進行內部檢討。勇敢地向社會大眾說聲對不起。這才是負責任的媒體。
媒體知錯卻不認錯,讓社會大眾看到的是負面的影響與教育,失去媒體對社會的價值與責任,這是最讓我們難過與憂心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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