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過去曾和大家分享過,美國這次的金融改革書長達88頁,企圖讓人耳目一新的野心這麼大,似乎忘記縱火的人正是他們;而美國、英國、歐盟在結束金融高峰會後,準備要將世界帶到哪裡去,台灣有什麼能夠反應,在這裡向大家提出我個人的觀察與看法。
第一個問題是,以連動債為例的結構型金融商品騙了很多人,所以政府就不鼓勵銷售,這就像是一個鐘擺,在管與不管之間,似乎只有兩種選擇。空難後,難道大家就再也不坐飛機了嗎?但航空器的改革,不是還繼續進行嗎?
我認為,金融商品該有個簡單明瞭的說明書,就像科技商品或是電玩一樣,說明書可以讓你玩的很開心,金融商品說明說為何不能寫的清楚一點呢?通常寫的不清楚,民眾就不會喜歡這個商品,或者真的很難了解,民眾同樣也會拒絕接受這個商品。
但是民眾對於現在的金融從業人員,卻有一種詐騙集團的感覺,客戶接到電話,詢問有沒有資金需求時,當下就會想:「詐騙集團又來騙了。」是不是說明書寫的不夠好,或者是資訊揭露方式有問題?不清楚到底是說明書的問題,還是兩者間的溝通出問題,我有個很粗淺的想法,一般購買商品,若是不喜歡,可以退貨,金融商品不喜歡,卻好像不能退貨?這也許就是客戶信心不足的關鍵原因。
美國透過聯準會緊急轉融通窗口,去年先救了貝爾斯登,後來還救了AIG;但是台灣的中央存保和重建基金,財力似乎沒有那麼雄厚,我們的存保條例是否能比照美國,把金融安全網酌予放寬,讓紓困金融產業的政策更具有彈性,也是我們在觀察金融海嘯因應系統性風險時,可以借鏡參考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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