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水災滿兩個月,屏東縣政府發放淹水救助金至今擺不平,申請期限一延再延,為平息民怨,民眾有抗議、會爭吵就有糖果吃。現在淹水已經退去,但民怨未消弭,因縣府一再放寬淹水救助金標準,已讓前線執行公務人員徘徊在觸法邊緣。

過去淹水補助規定,淹水五十公分以上補助一萬元、一百公分以上補助兩萬元,大家依規定拍照、村里長出證明申請,很少有異議;八八水災造成屏東十多個鄉鎮淹大水,範圍廣闊,林邊、佳冬兩鄉被汙泥淹沒列為重災區救助,問題逐漸浮現。

縣府為加快救助金發放腳步,史無前例委託屏科大教授根據雨量、等高數值,劃定免勘驗區域,每戶可領兩萬元淹水救助金、兩萬元賑助金、一萬元安家慰問金,外加慈善團體、廟宇發放慰問金,有些人領到七、八萬元救濟金。

這項便宜措施卻引起不少爭議,被劃定為免勘驗區域民眾,有人家裡未淹水,因不用舉證,也可領到救濟金,另亦出現房客受災、救濟金被房東領走,大樓住戶未淹水住戶也要補助等爭議。

為讓災民趕快領到救助金重建家園,社會處員工雖然加班審核,盡量從寬認定,但還是無法令災民滿意,既要便民、又恐觸法,造成審核人員人心惶惶。

縣府便民是種美意,這次發放淹水救助金過程有很多認定問題有待克服,牽扯到金錢發放,便民與圖利,只有一線之隔,若過於便民恐逾越法律界線,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