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規畫二○一○年起將向海外僑胞的「海外所得」課稅,引起不少海外台商與僑胞的抱怨。他們到底在抱怨什麼?他們不能只要權利卻不要義務!他們可以使用健保、擁有投票權、僑胞甚至享有居住在台灣的人所不能使用的權利,為什麼不用課稅?應該要課重稅才對,因為那些權利都是納稅人多年來「供養」的。
抗議不住台灣卻要被課稅,若要說抗議,該抗議的也是在台灣居住且誠實納稅的住民,我們也是同樣的理由,既然不是住在台灣,請勿使用健保等僑胞優惠權利。
如果因為要課稅,就想放棄中華民國國籍,要放棄就讓他們放棄,為什麼還要幫他們想辦法避稅?居住超過一八三天才要課稅?表示在台灣的僑胞,只要每半年出國一次,不是一樣不用繳稅;至於投資意願,在台投資課稅實屬正常,而海外投資,都能幫忙建設其他國家了,為什麼不願繳點稅建設自己的國家?該修正的是不想盡義務繳稅卻想使用權利的心態,而不是我們因為他們要放棄國籍與可能的投資意願就提供他們不用繳稅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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