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大陸讀書,兵役問題讓台生很困擾,曾有案例被判處三年徒刑,發出「是去念書,又不是作姦犯科」不平之鳴。

「我今年19歲,考上大陸大學,請問我可以辦理緩徵嗎?」「我爸是外商,不符合經濟部規定的台商資格;那我現在回台灣是否在機場就會被銬上手銬帶走啊?」「到大陸讀書,如果我拋棄國籍可以免當兵嗎?」

護照過期 大陸躲好幾年

對許多役男來說,到大陸讀書的兵役問題相當棘手,相關討論歷久不衰。不少台商家長表示,當初沒想太多就讓小孩去大陸念書,等到小孩考上大學時才發現,大陸高等教育學歷不被中華民國政府承認,不能辦緩徵,又怕小孩一回台灣就被抓去當兵,只好成為「兵役通緝犯」,拿著過期護照,在大陸一躲好幾年。

最近役期愈來愈短,當兵只要一年,因此有人質疑:役期這麼短,何不當完兵再去大陸讀書?寧願逢年過節躲在大陸也不回台,莫非想逃兵?

對此論點,一名台商忿忿不平回應,小孩讀的是上海重點高中,已經高三,正在拚台港澳大考:「不是想逃兵,是要讀書告一段落再回台當兵;大部分在大陸讀大學的人護照過期,都不是想逃兵!」他指出,一回台灣就「出不來」,且當兵也不是想當就當,像去年就業困難,很多役男選擇當兵,結果大塞車,有台商子弟等一年多還排不上,耽誤的豈止當兵那一年?

台生逃兵 可處五年拘役

有台生分析,能夠規避兵役者並不多,有的是從小就來大陸的台商子弟,早就辦好緩徵,沒有兵役問題;問題是所謂的「台商」必須經濟部審核通過,但很多台商並未立案,而外商公司台籍員工也不屬於此列。

比較有經濟條件的會取得外國護照至大陸就學,亦可經由取得第三國國籍規避兵役問題。還有的是兩邊大學都考,並保留台灣大專院校學籍,以觀光簽證前往大陸就學,但是每兩個月就得回台一次,機票費用也很可觀;且如果沒有按時回台就會依「妨害兵役罪」處以罰金(易科罰金一日1000元計)或緩刑,最高可處五年徒刑。

「大陸台生兵役問題,其實和小留學生有共通之處,只是大陸台生更複雜,」台北市政府兵役課表示,《役男出境處理辦法》要求台生須在16歲之前前往大陸就讀,且父母是經核准的台商或其員工、須與父母同住、就讀有立案的學校,四個條件缺一不可,才能每年返台二次而不列入境管。

04年大選 20台生遭開鍘

過去政府並未嚴懲未服兵役的大陸台生,屆期未歸、經催告半年仍未返國者,一般只科以罰金。不過2004年總統大選年,政府對未服兵役大陸台生開鍘,一度引發熱議。當年有20多名包括北京大學、清華大學、首都醫科大學和北京中醫藥大學的台生,在「320」選舉前後接到台灣地方法院以「逃避兵役」罪名,判決三個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一名首都醫科大學魏姓台生的案例是,由於母親代為出庭應訊,他「幸運地」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三條第七款,判三個月徒刑;魏姓台生的同學因完全不理會法庭傳喚,也沒有家人出庭,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有台生針對此案反映,赴大陸求學並沒有錯;政府不承認大陸學歷,而將未服役的台生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十分荒唐。也有台生憤怒表示:「我們是去念書,又不是作姦犯科,為什麼要被判刑?」

放棄國籍 16歲前才可行

法界人士指出,一般學生沒有前科,再加上是到大陸念書,若在催告的半年期間或二審判刑確定前,可及時返回說明並表明服兵役意願,依照判例,多半只會判緩刑及罰鍰,並非一定會判刑入獄。前述三年重刑,可能是該名台生完全無視法院傳喚的結果。

其他解套方案中,有台生提出是否可用「放棄國籍」方式避免兵役?台北市政府兵役課解釋,國籍法規定,役齡之前三年,也就是16歲前拋棄國籍者可免除兵役;但「接近役齡役男」(16至18歲)的男子,需要服役之後才能放棄國籍,「就算大陸願意發身分證,也只能算是擁有兩方的身分,兵役義務無法拋棄。」

大陸解套 學籍保留兩年

台生兵役問題在台灣還處於膠著狀態,大陸已有相應解套方案。今年四月據香港媒體報導,大陸教育部港澳台事務辦公室副主任張棟表示,考慮到台生有服兵役的規定,允許獲大陸院校錄取的台生可保留學籍兩年,台生可在服完兵役後再報到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