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將在近日公布「大陸地區觀光事務非營利法人設立辦事處許可辦法」,為年底前兩岸互設旅遊業務機構(針對大陸方面)提供法律依據,這是兩岸分治60年來,大陸首次在台設立辦事機構。大陸首任駐台辦事處代表,已經由中國國家旅遊局指定由海旅會副秘書長范貴山擔任。

至於台灣派駐大陸人選部分,交通部觀光局將以專案向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報准後派任,目前仍未定案。根據目前進度,兩岸將在今年底前完成互設旅遊辦事機構,地點分別在台北和北京。

3年前提出

兩岸設立旅遊辦事處的提議,最早是在2006年6月在北京舉行第一次江陳會時,由當時擔任海基會副祕書長的龐建國在北京香山碧雲山寺首次主動向台灣媒體透露,當時立即引起軒然大波。

隨後,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在北京表示,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在當時的江陳會上,主動提出「中國旅行社」來台設辦事處事宜,工作內容是處理相關旅行文件。江丙坤贊成,並主張我方也要在大陸設辦事處。江丙坤當時說,兩岸文件服務本來就是海基會的業務之一,相關工作還是兩會來做比較好,將來籌畫互設辦事處,規畫要辦「民眾關心的文件」。不過這項提議,回台後要回報陸委會。

2008年6月13日江陳會後,兩會簽署了「海峽兩岸關於大陸居民赴台灣旅遊協議」中,其中一點就是「互設機構」,雙方同意互設旅遊辦事機構,負責處理旅遊相關事宜,為旅遊者提供快捷、便利、有效的服務。

將在港協商

今年7月間交通部觀光局也證實,財團法人台灣海峽兩岸觀光旅遊協會 (台旅會)與大陸海峽兩岸旅遊交流協會已經在7月上旬於香港進行秘書長層級的會議,依「海峽兩岸關於大陸居民赴台灣旅遊協議」中互設機構的協議,展開溝通協商,並將在近期於香港再度協商相關事宜。

目前台灣方面尚無相關許可辦法,以致大陸方面苦於無法申請設置機構,觀光局長賴瑟珍昨天表示,在相關部會的協商後,已經完成「大陸地區觀光事務非營利法人設立辦事處許可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