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大陸女人撐起半邊天,但說到底,大部分都還是屬於弱勢的一群,尤其是經濟上婚後還得主靠老公。為防止老公偷腥,大陸興起婚前契約,一旦老公偷腥,約上載明必須放棄全部財產,以免女方人財兩失。不過,簽約後外遇者仍大有人在,法律效力並不如女方想像。

「如查出對方出現外遇,該方必須放棄所有婚前財產,淨身出戶,並賠償對方精神損失費3萬元(人民幣)。」日前,武昌區婚姻登記處接待的一對80後新人,女方拿出一紙「結婚條約」,讓男友簽字。

男方姚某當即簽字並表示,「結婚條約」雖有點「先小人,後君子」味道,至少表明雙方對未來負責任的態度。不少年輕人認為,現在離婚率高,多數是因為外遇,有這份條約,起碼對婚外情有所約束。

企求簽約約束婚外情

這種婚前棄產條約,並非只有在武昌出現,南京也出現類似的條約。30歲的劉小姐希望用婚姻鎖住老公的心,於是她和丈夫簽了一份協定,約定互相忠誠一輩子,如一方的身邊出現第三者,必須離婚且過錯方放棄一切財產。

據大陸的一份民意調查顯示,35.3%的人考慮做婚前財產公證,21.3%的人明確表示「會做公證」,說「不會做」的也占29.9%。

大陸「絕對100婚戀網」創始人茱莉認為,如今房子、車子、社會地位、收入等,在婚姻中佔據了較高的位置。現在的年輕人很實際,都是站在這些基礎上去尋找「相容」的人。物質有時則成了橫跨在兩人感情中的問題。

偷腥男只須放棄部分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