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繳納證所稅,開放供法人自選,工商團體是「有前題下的不反對」。工商團體的前題是證交稅至少減半,或減為千分之一;以取消現行未分配盈餘加徵10%;還有促產條例98年底落日後,取消最低稅負制。這是在賦改會成立前,六大工商團體負責人在過去2年裡,曾多次集會研商後的共識,也就是六大工商團體的共同意見。

商總理事長張平沼指出,工商團體原則不反對,但有前題,第一就像元大金控董事長顏慶章在賦改會中所言,採用日本制度。日本制度是每年年初時,不管是個人或法人,都要填表決定今年的資本得利,是要課稅或不課稅,決定課稅後,當年度如果賺了大錢也不能反悔,反之亦然,如果賠了錢,也不能扣抵稅則。